盘锦市2015年全国自学考试提示
来源:盘锦市教育信息网 阅读:2005 次 日期:2015-10-16 09: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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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考试将于10月17日至18日举行。为方便考生顺利赴考、取得理想成绩,市招考办现将考试注意事项和考试纪律向广大考生做如下提示:

一、首次启用按新标准新建的标准化考点盘锦市大洼县田家学校

1.考生需在考前10日内到所在报名点领取《考生考点考场信息通知条》,查询本次考试科目、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2.如考生对考点地址不熟悉,应尽快寻查、落实,最好于考前到现场确认。

二、进入考点前,需找准当次科目所在考场对应的楼号、楼层、考室(考场)

1.田家学校设启智楼(南侧)和明智楼(北侧)两个考点,分别安排30个考室,18日上午另有3个考室安排在英才楼(北、东侧)。

2.考生需依据《通知条》相关信息和考点入口、楼门上出示的《考场考室对照表》和楼内正厅《楼层考场安排索引》进行认真核对、准确进入所在考室,按时参加考试。

三、按照相关规定,带齐所需证件和考试用品

1.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考试通知条》参加考试。如有丢失,需在考前补办公安管理机构开具的《临时身份证》。使用《临时准考证》的考生需同时携带《身份证》。

2.按照相关规定备齐、携带、使用考试用具。不得使用两种颜色的笔书写相关内容。除“高等数学”科目外,可以使用不带编程、存储功能的计算器。禁止手机、传呼机、对讲机等设备带入考场,不得穿着国家机关统发的制服参加考试。

四、诚信考试不违规,共享公平满意归

1.考前30分钟,考生需有秩序进场、接受监考员使用手柄式金属探测仪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考生需对号入座。如发现可疑物品,考生应主动出示并做说明。期间,考生因故离场再次进场者,必须再次进行安检。否则,影响考试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2.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入场。终考前30分钟,方准许考生交卷(卡)离场。

3.本次考试将使用国家、省、市、考点四级联网、高清视频监控系统,第五代高科技作弊防控系统,省招考委对考试监控录像进行回放审查。如发现考生违纪、作弊,将依据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五、考试监督举报、咨询电话

1.考试咨询电话:0427-2833602

2.监督举报电话:0427-2811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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