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通知
来源: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阅读:1081 次 日期:2015-10-13 10: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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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招生办、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为确保2016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5〕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 加强领导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人才举行的统一考试,各市(州)招生办、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要充分认识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管理,认真落实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和有利于选拔创新人才的招生工作环境。

各报考点要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领卷和考试等各项工作,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加强监督,强化培训,确保研究生招生考试顺利实施。

二、强化管理

全国统一命制的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命制的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招生单位联合命制和自行命制的试题(包括副题、单考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后至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考生答卷(含答题纸、答题卡,下同)在成绩公布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各报考点、各招生单位要按规定认真做好试题和答卷的安全和保管工作,进一步完善本单位试题命制、印刷、运送、保管、分发等各环节的工作制度,实行工作责任制,对涉及试卷保密工作的所有人员要进行保密工作纪律教育。对直接参与试卷保管和保密的人员要逐一进行审查,非本单位正式职工不得参与试题保密的任何工作。要选派责任心强,组织纪律性强,无子女和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研究生考试的工作人员参加此项工作。

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含专业课试卷)必须存放在与省招生考试院联网的保密室,存放期间必须按规定派专人24小时值班,试卷值班人员必须由保密、公安(武警)、招生部门人员组成,保密室监控录像必须由招生监察人员定时回放查看。在试题命制、印刷、分装、移交、收发、保管等各环节,要严格执行试卷安全保密制度、严格交接手续,确保试题的绝对安全。

三、招生计划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由教育部统一下达,各招生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在招生录取阶段,各招生单位可根据生源情况在本单位原招生计划内对招生学科、专业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能调整为学术学位招生计划。

2016年起,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该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专项专用,不得挪用。

四、报名工作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方式:

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三)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至22:00。考生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按网站的提示和有关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四)报考点:在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黔南州、黔东南州和贵州大学共设立七个报考点。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以上报考点报名和参加考试。

(五)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网上报名前考生须先在贵州省教育厅政务网(www.gzsjyt.gov.cn)或贵州民族教育网页(www.//mjc.gzsedu.com)下载《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并按照要求填写后交到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省教育厅窗口(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号)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在贵州省政务服务中心省教育厅窗口领取校验码,凭此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学生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照相并缴费,特殊情况选择在省外考点报考的考生在省外考点现场确认。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7日至11日,考生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网上报名选定报考点进行信息确认、缴费和照相。未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考生,其报考信息无效。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招生单位要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核,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七)考生报考条件、报名程序、办法等,要严格按照《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八)报名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黔价费〔2008〕63号文件核准的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费为180元/人。其中70元各报考点留作各项考务支出,110元由省招生考试院上交教育部考试中心用作考试费以及制卷费、评卷费等各项支出。

(九)考生报名时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五、推荐免试

(一)推免生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社会责任感强,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必须是2016届应届毕业生,并获学士学位;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学习成绩优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二)经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六、命题工作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命题工作,及时成立学科命题小组,命题人员应由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近期担任教学工作、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遵守保密纪律且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考试的人员组成。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命题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特别是要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命题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

除考试大纲外,招生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高校在职教师不应参与社会考研辅导班活动。

七、初试工作

(一)2015年12月14日——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9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四)初试科目。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8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告。考生持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报考点统一安排的考场考试。

八、评卷工作

各招生单位要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评卷工作规章制度,特别是评卷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及评卷工作质量有效监控机制。

全国统考科目答卷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评阅,各报考点必须于2015年12月30日前将考生答卷交省招生考试院。业务课考生答卷的评阅,由各招生单位统一组织评阅,各系(科)不准自行评阅,业务课答卷的评阅必须在2016年1月25日前结束。

九、复试工作

招生单位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指导小组要由三名以上教师组成。复试一般采用差额复试,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数,原则上按本校招生规模的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单位,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在复试中进行笔试的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各招生单位要及时向考生公布复试程序、具体要求以及复试的办法。全部复试工作应在2016年4月底前完成。

十、体检工作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具体要求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贵州省招生委员会

2015年9月29日

附件: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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