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根据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有关法律法规、《湖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湘教师字〔2002〕4号)相关规定及《关于2015年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事项的公告》(湘教资办字[2015]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今年秋季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本次认定工作相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无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及拟聘教师,其他人员的申请在每年春季批次受理。
二、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申请人须在2015年10月30日前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点击右上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其中,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工作单位统一填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含我校涉外学院、国际学院教师);思想品德栏中鉴定单位全称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鉴定单位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电话:0731-85623283;邮编:410004。
申请人应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并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上传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式2份。
2、申报时间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我省本次秋季批次网上申报为10月15日至10月30日,我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在10月30日前在网上申报完成,并将认定材,11月2日前交学校人事处师资办,逾期只能到明年申报。
3、认定材料提交要求
(1)网上申报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16K纸,双面打印,固定胶装订);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A4纸复印,下同);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1);
(5)《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
(6)1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网上提交及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版)
(7)填好《个人信息表》(见附件3)交各学院汇总后发到邮箱7928642@qq.com。
(2)-(5)项所要求提供的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1)和(6)项不装订,并将(1)-(6)材料于11月2日前交人事处师资办。
五、其它注意事项
1、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各单位要成立各个学科的专家评议组,并将名单报人事处备案。专家评议组成员按照测试办法和程序对需要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进行测试(测试办法详见附件4《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试行)》),提出审查意见,并由专家评议组组长签字。
2、请各位申报认定人员注意申报截止时间及相关申报要求。
人事处
2015年10月8日
附:填表注意事项
附件:1.思想品德鉴定表
附件:2.面试情况登记表
附件:3.个人信息表
附件:4.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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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doc》来源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网,最近更新于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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