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等学力人员:
为做好我校2015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入第二阶段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要求
(一)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
1.应用心理学专业的申请人应通过外语和心理学综合全国统考;
2.生理学、微生物学、神经生物学、遗传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的申请人应通过外语和生物学综合全国统考;
3.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学的申请人应通过外语和公共管理学综合全国统考;
4.护理学和临床医学的申请人应通过外语和临床医学综合全国统考;
5.基础医学、口腔医学、药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的申请人应通过外语全国统考。
注:申请人可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n)查询全国统考成绩成绩。
(二)通过第一阶段课程考试
完成第一阶段的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学习,成绩合格。
查询课程考试成绩方式:登录“研究生学位与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210.47.240.30/dmumisweb/。
用户名:学号,密码:初试密码不填。
二、办理流程
1.10月12-13日8:30-11:00,13:30-14:00,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携带第一阶段学费收据原件、全国统考合格成绩查询打印单(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zzgs/tdxltk/?step=6)到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302室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2.审查通过者到校财务处交第二阶段学费21,000元。
3.交费后带第二阶段收据到研究生院302办公室领取“同等学力人员报到单”。
三、师生双选
申请人通过研究生院主页“导师信息”栏查询导师信息,并进行师生双选。双方确认后,须将导师本人签字的“同等学力人员报到单”于10月23日前分别交给二级院(系)和研究生院307院务办公室。
每名导师每年限招2名同等学力人员。
四、第二阶段要求
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须通过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环节,再提交学位论文。导师对申请人的论文进行必要的指导。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第二阶段学习年限为两至三年。
关于课程学习情况请按上文要求自行查询,如有不明事宜咨询培养办公室0411—86110154,联系人:于老师。其他不明事宜,咨询院务办公室0411-86110158,联系人:孙老师。
研究生院院务办公室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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