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在《关于做好2016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复旦大学201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基础上,为使我系免试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确保招生质量,制定高分子科学系2016年招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复试方案
1.本次招收获得学术型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包括推荐免试硕士生和直博生。
2.实行差额复试、择优选拔。差额复试的比例不高于1.5:1。
3.我系根据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计划名额数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为20人。
4.鼓励相关学科、专业的优秀学生申请免试研究生。
二.选拔考核流程
1.列入本校推荐公示名单的学生和欲报考我校的其他高校已取得推荐资格和名额的学生(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名单为准)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办理注册、报名、交费等手续(具体步骤和要求详见该系统网站)。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办理注册、报名、交费等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2.我系将于9月22日确定复试名单,9月25日复试,经系招生复试选拔领导小组评分由高到低并排序产生拟录取名单后,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
3.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将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给通过审核的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请考生注意接收并确认;若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仍未收到待录取考生的接受确认,将视作该考生放弃处理,并撤销其待录取资格,由拟录取候补名单中依次递进。
4.10月17日前,院系完成对推免生的复试、拟录取。学校推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后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期过后,公示名单将作为学校正式录取名单上报,录取通知书将在调档、政审合格后,于2016年6月左右发放。
(报考直博生且通过复试者还须于12月1日-31日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办理博士生报名手续,届时未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我系根据本年招生的学科专业和复试人数等实际情况,成立招生工作小组。招生工作小组成员一般由我系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人、各研究方向负责人、学生工作负责人等人员组成,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面试小组主要由各研究方向的专家组成。
四.推免生复试录取政策咨询及意见反映电话
院系工作咨询及意见反映电话:65642862。
学校相关工作电话: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65643991或65642673。
其它注意事项请参考我校研招网及国家学信网相关通知。
以上各项最终解释权属复旦大学高分子科学系。
高分子科学系
201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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