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考试科目名称: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二、 招生学院(盖学院公章): 法学院
基本内容: 宪法学:宪法的概念;宪法的基本原则;公民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国家机构。行政法学:行政法的一般原理、原则及行政法、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行政法主体的一般理论及行政主体的职责、职权、管理手段与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行政行为的一般理论及行政行为的性质、特征、构成要件、合法要件与各种类别行政行为的运作程序;行政救济的一般理论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性质、功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管辖、程序与裁判标准;行政赔偿的一般理论及行政赔偿责任构成要件、归责原则、赔偿范围、方式、标准与程序。 |
参考书目(须与专业目录一致)(包括作者、书目、出版社、出版时间、版次): 胡锦光、韩大元:《中国宪法》(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07年11月版。 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六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5月版。 |
说明:1、考试基本内容:一般包括基础理论、实际知识、综合分析和论证等几个方面的内容。有些课程还应有基本运算和实验方法等方面的内容。字数一般在300字左右。 2、难易程度:根据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和本学科、专业的基本要求,一般应使大学本科毕业生中优秀学生在规定的三个小时内答完全部考题,略有一些时间进行检查和思考。排序从易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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