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绩溪县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绩溪县人民政府网 阅读:784 次 日期:2015-09-24 15: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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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体局工作部署,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步骤: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

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应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教体局人秘股(人事)科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教师资格申请。

㈠网上报名时间:9月21日—10月21日

㈡现场确认时间:10月22日

㈢现场确认地点:绩溪县教体局人秘股(人事)

二、认定对象及条件

㈠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我县所辖范围内。

㈡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和未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在符合其他认定条件后,免予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考试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

㈢未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符合其他认定条件以及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①截止2014年2月,已取得“两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或截止2014年2月,仅取得“两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但在本次认定工作开始前已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另一单科合格证书。②提供能体现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的本人毕业生成绩登记表(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以上人员中,如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均须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与申请任教学科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三、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

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在网上报名的页面上下载,A4纸正反打印,相关栏目由申请者本人按“填表说明”认真填写)。

㈡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我县所辖学校任教而户籍不在我县的申请人,还须提供与所在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师范类专升本且专科段为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如申请高中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需提供本科和专科两种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㈣《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向户籍所在地县区教体局领取,并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集中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中小学语文学科和幼儿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者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㈥《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网上报名的页面上下载打印,相关栏目由申请者本人填写,并提供思想品德鉴定和有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有无犯罪记录由派出所在第8栏填写并盖章)。

㈦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持教育学(课程代码:00429)、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自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供能体现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的本人毕业生学籍表(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㈧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四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一底版)。

以上所有复印件请统一使用A4纸复印。

四、注意事项:

⑴每位申请人在同一个自然年度只能向一个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不得在不同地方(包括外市、外省)同时申请几种教师资格,否则后果自负。

⑵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应向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⑶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等文件规定,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申请小学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中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⑷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⑸申请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进入测试地点,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四、资格初步审查合格后,将对有关申请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时间初步定于10月30日,具体事项将在我县教育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

时间 内容
9月21日-10月21日 网上报名
10月22日 现场确认
10月23日 绩溪县教育信息网公布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试讲)课题(每学科10课时)
10月30日 申请人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时间30分钟以内
10月31日 绩溪县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合格人员名单。上午8:00合格人员集中体检。
11月5日 整理认定材料,录入认定信息
11月6日 绩溪县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认定人员名单
11月9-13日 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11月20日 核发《教师资格证书》

咨询电话:0563-8169292

绩溪县教育体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15年9月21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辽宁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更多信息请查看辽宁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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