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18
来源:易贤网 阅读:966 次 日期:2015-09-23 14: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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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再审行政判决的主要形式的是“变更判决”。

192. 原则上受理行政裁判的执行案件的是“一审法院”。

193. 提出‘行政是国家的组织活动’的是“马克思”。

194. 行政机关无权“制定法律”。

195. 国家公务员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降职、辞退或受到行政处分的权利是“职位保障权”。

196. 对于违法失职的公务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

197. 行政相对人是“行政主体的行为影响其权益的组织、个人”。

198. 在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许多涉及重要的国家和公共利益领域,一般都不适用“行政合同”。

199.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非国家机关组织”。

200. 属于我国公务员的权利“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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