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石油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来源:东北石油大学网 阅读:1019 次 日期:2015-09-22 11: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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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5〕9号)的文件精神,特就东北石油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作如下说明。

一、报考条件

第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东北石油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东北石油大学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二、报名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参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中规定的报考区域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推免生报名办法见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东北石油大学2016年推免生接收章程》。

1、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应届本科生预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2、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5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11月8-9日,原则上确认报考除东北石油大学以外的招生单位的考生;11月10-12日,原则上确认报考东北石油大学的考生)。逾期不再补办。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未到现场验证、交费、照相、确认信息的考生报名无效。

5、现场确认程序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考生到东北石油大学报考点(东北石油大学图书馆)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打印准考证

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和复试

1、初试

(1)初试时间:

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我校各专业全国统考科目有:①政治理论;②外国语(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③数学(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全国联考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全国统考及联考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专业自命题考试内容详见各学院(部、所)的考试大纲。

2、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国家复试成绩基本线公布后二周内。我校在复试时,采用笔试(专业课)与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相结合的形式。

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取得复试资格后,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及要求请上网查询或与所报考的院系联系。加试不及格不予录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需要加试。

复试具体时间及要求将在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

四、录取

2016年我校在60个学科专业内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五、违规处理

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奖助政策

非定向研究生在足额缴纳学费后可享受6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可参评20000元/次的国家奖学金。同时,每年有60%的硕士研究生可享受8000-10000元/人·年的学业奖学金,考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中还有10%的学生可以享受5000元/人的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另外可参加我校自设的其他奖项评比。

七、联系方式

1.东北石油大学网址(http://www.nepu.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glbm3.nepu.edu.cn/yjsxy)

2.E—mail:yanzhaobanyouxiang@163.com

3. 研招办电话:0459-6503721。

八、其他

1. 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应于考试前一天登录报考点网站,凭本人的考生编号和姓名查询所在考场和座位号,提早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2. 今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将全部在装有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点进行,并配备手机屏蔽仪、作弊克、金属探测仪、身份证识别仪等现代科技设备,严厉打击考试舞弊,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3. 我校有关考试的通知,如考场安排、初试成绩查询、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及地点等将在东北石油大学或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留意。

4.有关专业咨询问题与我校各学院(部、所)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

附件:2016年东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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