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接收2016年推免生工作通知
来源:济南大学网 阅读:980 次 日期:2015-09-09 13: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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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切实做好接收2016年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以及山东省文件精神,结合《济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济大校字〔2015〕87号),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接收名额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总数不超过2015年招生计划的50%,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名额根据往年的招生计划和考试情况统筹安排,具体请参考《济南大学接收2016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本科学习所在学校(以下简称“推荐学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教育部颁布推免生基本条件及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三、接收程序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支付报名费。

2、学校在网上对报名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同意参加复试后,须按照复试通知中的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来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及安排参见《济南大学2016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和相关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

3、学校将在网上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登陆网站点击同意待录取。

四、复试工作

1、各学院要充分重视接收推免生工作,根据《济南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出接收办法(《2016年××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坚持质量第一,一定要公开、公正、公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核,择优接收;凡属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取消推免生的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各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按照《济南大学接收2016年推免生复试工作暂行办法》执行。

3、学院组织复试合格并确认待录取的推免生进行师生双向选择。

4、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进行审核并网上公示。

5、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鲁价费函[2009]87号)文件规定,推免生每人需交纳180元复试费,用于组织接收推免生的听力测试、综合面试及笔试。

6、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须进行体检,可到我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60元),也可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

五、时间安排

教育部接收推免生工作于2015年10月25日截止,各学院根据情况自行制定接收复试时间。

六、其他

1、奖助学金

拟录取推免生的奖助学金,按照《济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济大校字〔2014〕78号)执行。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新生学业奖学金按一等学业奖学金资助(10000元/年)。

2、凡参加复试并接受待录取的学生每人给予误餐费500元,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学校驻地不在济南市)还将报销往返的火(汽)车票。

二〇一五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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