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备考:议论文例证法常见问题的解答
来源:易贤网 阅读:819 次 日期:2015-09-01 10:49:12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申论备考:议论文例证法常见问题的解答”,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1)举例不典型

正如前面所说,议论文是通过列举有限的事例来论证论点的,有限意味着所举事例必须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所谓典型是指该事例既具有一定的社会特征,又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否则很难达到以一当十的论证效果。诚然,选择典型事例的前提是有着丰富的素材储备,而当前的大多考生并不太注重日常积累新素材,也不注重对已有素材进行有新意的全面解读,于是屈原、李白、杜甫、爱迪生、霍金这些典例很忙,毫无新意的扎堆使用,势必让人产生审美疲劳。

如何解决以上问题,下面谈几点看法:

1.例后假设法

即在列举事例论据后,通过假设与已有事实相反的原因、条件或行为,推断可能产生的结果,从正面或反面假设分析,进而揭示事例与论点的内在联系,展示强有力的逻辑推理能力,达到论证论点的目的。

2.例后探因法

列举事例后,从分析事物内在的因果关系角度,用事例论证论点。需要注意的是,在表述的过程中要遵循逻辑严谨的原则,无论是一果一因,还是一果多因,因果关系必须成立,切忌强加因果。

3.例后比喻法。比喻多用具体、生动形象的事物来论证说明抽象的道理。若在议论文写作过程中,尤其举出事例后,运用比喻进行分析论证,会使文章更加生动形象,文采大增。例后比喻法多用于抽象话题的论证。

4.例后类比法。类比论证是同类事物的比较论证,由于本体、类比体是同类事物,它们之间的绝大部分内容是相同或相类的。

(2)有例无证,以例代证

由于议论文是通过列举有限的事例来论证论点的,所以必须分析、阐发这些事例与论点之间的密切关系,才能达到举例论证的效果。一些应考者不明白这一点,或者找不到切入口去分析事例与论点的关系,往往在列举完事例后戛然而止,以例代证;还有一些应考者则试图以例子的丰富取胜,罗列N多相似的例子却不加分析总结,这样只会让人觉得作者是在堆砌材料,而不是在写作议论文。

更多信息请查看事业编‖公务员‖考试资料‖考试技巧

更多信息请查看申论技巧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