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通知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2128 次 日期:2015-08-25 17: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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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省委政法委、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获悉,江苏省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将于近日启动。

本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范围为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等7市司法行政系统部分基层单位和省监狱管理系统部分基层单位。招录计划为191名,其中省监狱系统40名,各市司法行政系统151名。培养的学历层次为专科班、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班(以下简称专升本班)和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三种。其中专科班4名、专升本班43名、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144名。

本次招录培养的对象及数量如下: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计划招录132名;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符合报考条件的已退役士兵(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计划招录37名,其中大学生退役士兵33名,普通退役士兵4名;“四项目”人员(我省组织人事部门选派的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我省项目办选派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外省市项目办选派的我省生源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计划招录22名。

报考专科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2015年全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试点工作的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26日~8月30日,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rsks.jshrss.gov.cn)。

定向招录培养试点采取招录公务员考试与教育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分A、B两类进行,具体为:报考专升本班和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职位的考生参加A类考试,报考专科班职位的考生参加B类考试。上述两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教育入学考试科目为:报考专升本班和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职位的考生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专科班职位的考生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

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负责制定。

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5年9月19日,教育入学考试的时间为2015年9月20日。

录取人员采取定向培养方式,即定单位报考,定院校培养,毕业后一律按照入学时所签订的协议到定向单位工作。

目前,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已经编制了职位简章,近期将通过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江苏省公务员局网站(gwy.jshrss.gov.cn)、江苏省人事考试网(rsks.jshrss.gov.cn)等网站及有关媒体正式向社会公布,并发布招录公告。

更多信息请查看江苏省政法干警招录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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