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5年招人民警察学员对本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中的本单位如何理解?
来源:易贤网 阅读:1182 次 日期:2015-08-21 17: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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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对“连续在本单位工作3年以上”中的“本单位”如何理解?

答:所谓“本单位”指的是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比如:考生在某县公安局从事公安协辅警3年,期间具体岗位发生调整或者变化,但均在本县公安局所属部门的,可认定为连续在本单位从事公安协辅警工作3年。省、市级公安机关相关人员,参照上述办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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