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阳市淅川县招聘教师公告(第一号)
来源:淅川县人民政府网 阅读:864 次 日期:2015-08-08 16: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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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淅川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0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共招聘教师200名。具体岗位详见《2015年淅川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分配表》附后。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全日制普通类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条件

1、应聘中学教师职位的人员,为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应聘小学教师职位的人员,为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的报考者,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3、应聘英语、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等教师职位的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学科相一致。

4、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教师资格证不做要求,须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6、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以及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2份)或人才派遣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6张到现场进行报名。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招聘人数与报名登记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为1:3),指标调剂使用,将指标调整到报考人数多的学科。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部门严格审查后出具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8月16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3:00至6:30。

报名地点:淅川县招聘办公室,招聘办设在人社局三楼。

报名费用:每人须缴纳报名考务费80元。

(二)笔试

笔试采取异地出题,异地改卷。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新课程理论及担任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试者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干部”),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凭出具的证明材料,笔试成绩按政策规定加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异地出题,聘用异地考官。主要考察应试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采用试讲办法进行,每人提前备课15分钟,试讲15分钟。

试讲教材:应聘中学教师职位的,试讲内容为中学八年级(下册)现行相应学科教材;应聘小学教师职位的,试讲内容为小学四年级(下册)现行相应学科教材。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聘者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依次优先进入下一程序)。体检按《河南省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政审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

政审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廉政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试讲)、体检、政审和不服从分配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六、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组织,规范运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电话:0377-69235293 0377-69235295

附件:招聘教师计划分配表

更多信息请查看河南省教师招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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