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时政:陕西出台“民告官”新规
来源:易贤网 阅读:602 次 日期:2015-08-06 08:56:31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事业单位时政:陕西出台“民告官”新规”,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出台关于“民告官”的新规:从今年1月起,居民打行政官司,若担心所在区县地方保护,可以申请选择该辖区以外法院审理案件。

省高院有关人士介绍说,为了进一步改善行政诉讼司法环境,解决当前行政案件“立案难”、“审理难”的问题,保证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履行审判职责,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和通知,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高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原告申请异地法院管辖审理行政案件的意见》,并下发各中级、基层人民法院。

据了解,原告申请异地法院管辖审理的行政案件仅限于一审行政案件。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后,认为管辖法院可能受到行政机关影响不能公正审理案件的,可以向受案法院提出由异地法院管辖的书面申请。受案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申请后在七日内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查决定,上级法院经审查后在七日内做出裁定,对符合异地法院管辖的案件作出裁定,并指定异地法院管辖;认为原告申请理由不能成立的,裁定不予准许,由受案法院继续审理。

原告在提起诉讼前也可提出异地管辖申请,可以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指定异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请求该上级人民法院管辖,上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七日内作出裁定。

据介绍,此举是为了实现行政审判的公正、高效和权威,消除地方保护主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更多信息请查看事业编‖公务员‖考试资料‖考试技巧

更多信息请查看时政热点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