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立法禁“啃老”
来源:易贤网 阅读:699 次 日期:2015-08-05 14: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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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拟出台《杭州市老年人权益保障规定》,目前草案的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正对外征求民意。该法规在保护老年人权益方面作了多项规定,包括禁止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啃老”,对于虐待老人的养老机构最高可罚款3万元。与此同时,山东、江苏等地也相继发布法律条文来维护老年人的权益。

从这些政策的发布不难看出“啃老”已经成为非常普遍的一种现象,同时给社会带来了非常大的危害,所以各地纷纷出台法律进行禁止。但是值得我们深思的是,这样的法律禁止能起到作用么?很显然,它是很难起到根本性作用的。考生如果持续关注热点就会发现,这种立法禁止啃老的政策与去年的常回家看看入法有着极大的相似之处。如何处罚的问题暂且不论,单单是界定“啃老”标准这一问题就已经存在极大困难,更何况之间还有亲情的存在,更让取证难上加难。我们会发现此类问题在常回家看看入法时就已经存在。所以,如果我们持续关注一些热点就会发现它们之间是有相通之处的,诸位考生在关注社会现象的时候注意结合社会实际去看,并且做到融会贯通。

那么既然法律无法强制去约束道德范围之内的事情,我们又应该怎样去解决问题呢?这样的事情难道要听之任之么?所以我们应该提出自己的见解。道德的事情还是需要交给道德去做,政府应该做的是引导和服务:一方面,引导年轻人自立,家长帮助年轻人自立;另一方面,需要做好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使年轻人立得起来,这才是根本。当然,每个人理解不同,最后提出的解决方法也不一样,只要合理、可行,能解决问题就可以,没有必要强求统一,能够有自己的见解是考官最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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