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佳木斯市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专业内容事项通知
来源:佳木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 阅读:974 次 日期:2015-07-29 17: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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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卫生局,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市急救中心:

为缓解院前急救和儿科岗位专业人员匮乏的现状,满足医疗岗位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专业内容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卫医考委办发〔2015〕5号)文件精神,自2015年起,在佳木斯考点医师资格考试中对院前急救和儿科岗位从业人员,开展加试相关专业内容的加分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加分考试条件

在院前急救和儿科岗位工作的从业人员,并通过2015年佳木斯考点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加试相应专业内容的加分考试。

二、加分考试成绩计算

限制注册岗位:加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后,总成绩达到2015年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全国统一合格线的考生,在授予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时,限定在相应专业岗位(院前急救、儿科)注册。

不限定注册岗位: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的情况下,考生成绩已经达到2015年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全国统一合格线,在授予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时,不限定注册岗位。

三、加分考试申请及所需材料

加试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且与报考机构签订相关协议。由报考机构汇总后上报佳木斯市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办公室,经考务办公室公示后方能参加加试。

所需材料:

(一)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报考机构关于参加加试人员个人情况说明一份;

(三)报考机构2015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考生信息汇总表(一式两份);

(四)加试人员近三月内拍摄的2寸白底照片两张。

四、注册说明

加试成绩计入总成绩后,总成绩达到2015年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全国统一合格线的考生,其获得的相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和执业证书标注“院前急救”或“儿科”字样。

五、考试时间

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院前急救、儿科专业加试定于2015年9月13日17:00-17:30进行。

六、考试地点

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统一组织实施。

七、上报时间

2015年8月3日17时前统一上报纸质版至佳木斯市医师资格考试办公室。

地 址:佳木斯市卫生计生委621室

联系人:张春晓

联系电话:0454-8224051

佳木斯市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办公室

2015年7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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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来源于佳木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最近更新于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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