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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我校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徐州医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6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11点
报名方式和报名地点:
(1)网络报名
应聘者直接将相关应聘材料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rsc@xzmc.edu.cn),发送主题请以“学位+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格式注明。
(2)现场报名
地址:徐州市铜山路209号行政楼231室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与苏人社事招公告核[2015]78号《徐州医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同时进行,每位报考者限报考本单位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徐州医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或登录徐州医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
(2)个人详细简历;
(3)提供第一学历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相关证件等材料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原件)。
3、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
4、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方式和考核安排
01-13岗位的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14-15岗位的考核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及专业技能测试科目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为主,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将在徐州医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xzmc.edu.cn/)进行公布。
(三)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成绩达到5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将在徐州医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四)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徐州医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xzmc.edu.cn/)进行公布。面试前要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查验如下有关材料原件(提交一套复印件),否则不得参加面试:
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面试按照徐州医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告之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六)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01-13岗位的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14-15岗位的最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1、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
3、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
4、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徐州医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3262043
联系人:刘老师
徐州医学院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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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徐州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来源于徐州医学院网,最近更新201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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