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政治之“单双号限行常态化”的评论
来源:易贤网 阅读:837 次 日期:2015-06-29 08:44:55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时事政治之“单双号限行常态化”的评论”,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在线网校:>>>点击进入<<<

考试书库:>>>点击进入<<<

网校以及考试书库开发及拥有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学历类/建筑工程类

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和全新引进高清3D电子书考试用书。

时事评论背景: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其中,草案第45条是向地方授权限制机动车通行的条款。不少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表示,该条款属于不当授权条款,应当予以删除。有的委员建议,即使保留修改此条款,也必须增加相应的限定条件,明确规定补偿措施。总之,立法不能随便给单双号限行常态化“开口子”。

时事评论观点:

良法和善治缺一不可。地方治理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不仅要有法理上的正当性,还要有明确的法条依据。

立法是对利益的重新分配。具体到机动车限行条款,它要调整的是,车主充分开车和所有市民(包括车主)对空气清洁、交通畅通诉求之间的平衡。对于特殊情形下必要限度限行的正当性,人们能够理解。但必须强调的是“特殊情形”“必要限度”,因为它事关公权力的规范行使,也涉及公民权利的有效保护。

限行,必须在法治的轨道推进,不仅要有法理上的正当性,还要有明确的法条依据。包括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用这样的视角审视一些地方法律依据不足的常态化限行,能否经得起“法外设定权力”的拷问?

固然,限行对于城市交通通畅、空气清洁起到了一定作用。然而,有限行的现实需要,法律授权也不可或缺,良法和善治,二者缺一不可。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在立法环节,需要不断提高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水平。这就需要立法时更加注重拓宽群众有序参与的途径,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与此同时,也要防止有些部门和地方利益被法律化,不能让公民权利被“合法”侵犯。就这次限行立法而言,应通过充分发扬民主,保证立法的科学性和严密性。对于什么情况下可以限行、限行到什么程度,做出尽可能明确的规定,压缩地方任意“发挥”的空间。

进而言之,一些地方未经授权、不依法行政,只是通过一纸红头文件就随意出台政策,既有上位法阙如的质疑,也存在不符合程序正义的问题。尽管可能有立竿见影的调控效果,但实用主义不能替代依法行政,好心不能替代程序正义,勺子不能比锅还大。因此,从源头上予以规范势在必行,按照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办事,这正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

更多信息请查看事业编‖公务员‖考试资料‖考试技巧

更多信息请查看时政热点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