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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欢迎您进入北京师范大学学习!
为帮助您顺利入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要求做好准备。
一、报到日期:2015年9月6日。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须提前向录取学部院系履行请假手续。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报到当日06:00到18:00将在北京站、北京西站、北京南站和校内(06:00到22:00)设立新生接待站,协助安排行李接运、报到、住宿等事宜。
三、新生须凭《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来校报到,其它证明均不能作为入学凭证。
四、报到时须向学部院系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平光免冠一寸半身彩色照片8张、二寸彩色照片4张。
五、党(团)组织关系的迁转
除考取本学部院系研究生的我校应届毕业生外,所有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党(团)员均须转党(团)组织关系,定向就业研究生可自愿选择是否迁转。
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县、市以上党(团)委组织部门开出,自带到校,报到后交就读学部院系。
(一)党组织关系迁转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须按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填写:①若是从北京市属的单位或北京市委管辖的高校(含在京中央部委各高校)转出,抬头写“北京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②若是从京外,或从国家机关、国家科研院所、军队系统、国资委下属企业、银行系统、铁路系统、民航系统等转出,抬头写“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接收单位写“北京师范大学××学部(院、系)”。
新生党员须于8月1日至报到前登陆北京师范大学组织工作系统(http://zzgz.bnu.edu.cn),在“学生党组织关系转入”和“新生党员信息填报”模块录入相关信息。
(二)团组织关系迁转
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学部(院、系)团组织”。
报到后须将团员证交就读学部院系。
六、户口迁移
非定向就业生(即人事档案转入北师大的研究生)可自行决定是否将户口迁至我校集体临时户口,如迁移,请注意: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卡片)只限本人,且公安机关的公章齐全。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和身份证号码等内容必须与本人居民身份证完全一致,不能有同音别字和异体字。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还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一致。迁移证上的籍贯及出生地栏,必须填写到省(市)、县,迁移证上字迹须清晰。迁移证或户口卡片自带到校,报到后连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纸)和一张免冠一寸照片交就读学部院系。
迁往地址:北京市北京师范大学,或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入学时不迁移户口的在学期间不得再申请迁移。户口迁至学校后在读期间不得迁出。
定向就业生(即人事档案不转入北师大的研究生)户口不能迁移。
七、行李托运
请不要携带体积过大的箱子,以免无处存放。托运行李时每人单独开行李票,写明到站名称(“北京站”、“北京西站”),并把“北京师范大学行李标签”(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贴在行李两端。9月4日至6日到达北京站、北京西站的行李由学校统一提取。其它时间到达的行李或发往其它火车站的行李,学校不负责提取,保管费自理。
八、新生按《2015级研究生新生缴费须知》(附件一)规定足额缴纳学费后,才能办理报到手续。学校解决住宿的,足额缴纳住宿费后,才能办理住宿手续。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申请办法参见附件二)。助学贷款每人每年的额度为本人学费与住宿费之和,最高金额不超过12000元,因此,准备申请贷款的研究生报到时至少应先缴纳贷款后的学费差额(=第一学年应缴纳学费金额-申请用于学费的助学贷款金额),并办理缓交学费手续后才能办理报到手续。若贷款申请未获批准,则必须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足额缴纳第一学年学费。
有意申请心平贷学金的新生请浏览附件三。
九、住宿
学术型研究生:第一学年安排在大运村学生公寓住宿,住宿费为每年2300元,学校将补贴500元。一年后迁回校内安排住宿。人事档案不转入北师大的北京地区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否安排住宿按招生简章规定执行。安排住宿的在校期间一直住大运村。住宿费为每年2300元,学校将补贴500元。学校不安排住宿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请自行解决住宿。
提前到校者学校不提前安排住宿。
报到当日先到学校办理报到手续,再统一坐车到大运村住宿。
为方便学生,我校将经招标确定一家公司为新生提供必需的宿舍用品,学生可自愿自费购买,购买办法参见附件四。
十、体检
除非全日制方式学习的定向生外,所有新生均需体检。体检费102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35岁以下非北京地区生源需要接种疫苗,价格89.5元。
十一、专业学位研究生医疗保险
专业学位研究生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非定向生入学后,学校将统一办理“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学校承担每人160元/年)。该保险支付范围为学生患病医疗门诊(第二年起)及住院产生的一系列医疗费用。
另,学生入学后也可自愿购买“中国人寿学生平安保险” 作为补充险种。该保险针对意外事故医疗、重大疾病医疗(限定病种)、校内意外伤害致死等办理。保险费为每人每年50元,在学制年度内以年为单位计算,入学后一次性购买所选年度保险。
上述两种保险具体承保范围、金额等以协议为准。
十二、学术型研究生新生报到后将进行英语分班考试,详细通知请于7月中旬登陆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十三、所有应届本科毕业生均须携带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备查验。
十四、校园卡是学生在校期间身份识别的有效证件,并应用于食堂消费、浴室水控、机房上机等校内主要消费场所,请妥善保管。校园卡初始查询和消费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可使用校内圈存机、现金充值机、学校微信门户、掌上师大APP或登录校园卡服务网站充值。
学校已为你开通终生可使用的电子邮箱,入学前和在校期间学校将通过该邮箱发送有关的重要通知公告。请在入学前登录此邮箱,邮箱登录地址mail.bnu.edu.cn,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使用方式详见邮箱登录地址。
校园网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使用方法详见gw.bnu.edu.cn。
学校微信门户,关注后可及时获取学校相关消息公告、免费上网、图书借阅、空闲自习室查看及各部门信息服务。详见weixin.bnu.edu.cn。
十五、收到银行卡后,请认真核对银行卡说明中开户人姓名和你的名字是否一致;银行卡信封上的卡号和银行卡卡号是否一致。银行卡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7位去掉最后一位(例如,身份证号码为110111188802013452的持有者的密码为201345)。拿到银行卡后请去当地就近的中国银行网点柜台进行激活(例如,向该卡中存入1元钱)并修改密码(修改密码不影响学宿费划扣)然后向卡内足额存入学费及住宿费(无住宿需求可以不存住宿费)。如不慎丢失,应尽快拨打010-95566挂失。学生在校期间该银行卡免收年费。学校将通过该银行卡发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酬金等费用,以后各学年的学费、住宿费也通过该银行卡收取,请一定携带到校并妥善保存。
报到时请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用做银行备案,纸张要求A4幅面),并于复印件右下角签署本人姓名。
十六、学校迎新工作安排将及时公布在迎新专题网站上,您可以于8月中下旬访问北师大主页http://www.bnu.edu.cn查询。
十七、新生到校路线: (1)从北京站乘坐地铁2号线至积水潭站,再换乘22路等公共汽车到北师大站;(2)从北京西站乘47路公共汽车到北师大站;(3)从北京南站乘坐地铁4号线至新街口站,再换乘47路等公共汽车到北师大站;(4)从首都机场乘大巴到北太平庄站,由立交桥向南走十分钟便可到达。
附:有关部门联系电话: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58808156
财经处(缴费、银行卡) 58807714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贷款) 58802142
学生宿舍服务中心(住宿) 58808291
校党委组织部(党组织关系) 58807930
校团委(团组织关系) 58805347
保卫处户籍科(户口迁移) 58808055
信息网络中心(校园卡、网络) 58808113
研究生工作处(保险) 58805182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5年6月
附件一 2015级研究生新生缴费须知
为便于您顺利报到,现将新生报到期间需要缴纳的费用及缴纳方式说明如下。
一、所有新生均需按时将学费及住宿费存入银行卡中以便学校划扣,学费总额及新生报到应缴额度按招生简章规定执行。依据正文第九条规定学校安排住宿的新生需缴纳住宿费1800元(实际住宿费为每年2300元,学校补贴500元)。依据正文第十条规定应体检的新生需缴纳体检费102元;35岁以下非北京地区生源需要接种疫苗,价格89.5元。
二、体检费和疫苗费必须使用我校发放的中国银行借记卡缴费,其他费用请务必尽量使用我校发放的中国银行借记卡缴费,以避免排队,顺利快速完成报到注册手续。
请于2015年8月23日前到当地中国银行或其他银行向银行卡中存入(汇入)各项费用的总和再加10元(多存10元是为了扣款顺利)。银行卡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北京文慧园支行。
学校将在2015年8月24日从银行卡中划出应交的费用。正式收费收据请在报到时持录取通知书到学部院系新生报到处领取。
如果实在不能通过中国银行卡缴费或批量划扣不成功,请自带现金或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借记卡、信用卡均可,无手续费)于报到日到北京师范大学新生收费处缴费。现场交费时请提前出示录取通知书或印有学生证号的银行卡信封。携带现金务必注意安全。
三、无法在报到日交费的学生,请于周二、周四的14:00—16:00到财经处信息综合科(205室)补交学宿费。
四、学宿费收据是学生交费的唯一正式凭证等同于发票(报销凭证)。学生如发生退费等相关事项,必须提交学宿费收据及相关文件,否则无法办理相关手续。请务必妥善保存收据,遗失不补。
北京师范大学财经处
2015年6月
附件二 关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关事宜的说明
家庭经济困难、确实难以支付学业费用的研究生,入学报到时可以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为帮助大家顺利办理相关手续,现将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
申请者应具备中国银行有关贷款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请登录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xszz.bnu.edu.cn,查阅《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人事档案转入北师大的全日制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经调查情况属实者;
3.硕士研究生在本科阶段如已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则需先还清此前的贷款本息方可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正在偿还上一阶段国家助学贷款,或正处在国家助学贷款展期阶段的同学,研究生阶段不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二、国家助学贷款的用途和额度
国家助学贷款只能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每人每年的额度为本人学费与住宿费之和,最高金额不超过12000元。原则上按照先贷学费,后住宿费的顺序分配贷款金额。
其中,所贷学费、住宿费金额应与本人实际学费、住宿费相对应。
三、申请材料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需在入学前准备如下材料,并在9月底举办的助学贷款申请会上提交。需要注意的是,入学报到当天需全额缴纳住宿费,方可办理住宿。
1.困难证明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一份(请登录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xszz.bnu.edu.cn下载中心下载)。
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必须注明申请人姓名(与身份证、户口卡或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一致)。
2.申请人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申请人户口卡(或户口迁移证明)的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助学贷款保证书各一份
请如实提供上述材料。材料审核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有假,银行方面有权取消其申请资格,学校也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四、注意事项
1.准备申请者应该详细了解有关政策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2.我校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10-58802142;受理我校助学贷款申请的银行为中国银行文慧园支行,咨询电话为:010-62212557。
北京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6月
附件三 关于申请心平贷学金有关事宜的说明
为助力北师大学子成长成才,知名企业家段永平先生和夫人刘昕女士捐资在北师大设立“心平自立贷学金”。这是一种以培养学生的责任感、诚信观和发展观为目标,以“自立、自强、诚信、发展”为理念的新型助学模式,具体申请条件请参考《心平自立贷学金实施细则》(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
一、申请人资格
全日制硕士一年级学生(不含单证硕士)
二、贷款额度
“贷学金”申请额度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5000元和10000元两个标准,每人在校期间最多可提出两次申请,个人在校期间心平贷学金贷款总额不得超过20000元。
三、申请材料
1.《北京师范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2.《法定监护人确认书》,手写签字;一式三份。
3. 提供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注:
1. 请按要求填写信息,签字盖章需清晰完整。
2. 所填信息务必真实、详细,否则如造成贷学金不能申请,后果自负。
3. 咨询电话:010-58802142
北京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年6月
附件四 关于新生预购宿舍卧具的说明
各位同学:
为了方便大家的学校生活,后勤管理处学生宿舍服务中心将在报到日于学16楼北侧广场,组织有良好资质的床上用品销售商现场销售宿舍内床上用品。由于具体招投标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具体产品种类、价格、材质等信息请同学们7月1日后关注http://xszx.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学生宿舍服务中心
2015年6月
北京师范大学2015级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入学须知
2015级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同学:
欢迎您回母校攻读教育硕士!
为帮助您顺利入学,现将有关新生入学的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按要求做好准备。
一、报到、注册
报到时间:2015年7月11日8:00—17:00。报到地点:北京师范大学财经处(科技楼北侧二号院)。学生本人凭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校园卡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报到,其它证明均不能作为报到凭证。
学生本人必须在如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两周向您就读的学院(部、系)书面请假,并提供相关证明,等待学校批复。未请假或请假未获准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学生须向学院(部、系)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学习期间不转档案、户口及党团组织关系等。
二、学习安排
我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习年限二至四年。学习过程分为课程学习和论文两个阶段。其中课程学习在2015年和2016年两个暑期进行。
2015年暑期课程学习的安排为:2015年7月11日报到,7月12日上午开学典礼,7月13日开始上课,8月21日课程结束,授课时间为六周。8月22、23日离校。其间周一至周五及部分周六日将安排课程。
按照研究生手册规定,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规定的教学活动,无论请假与否,均按照缺课计算,一门课程缺课数超过该课集中授课总学时的1/3时,学生不得参加该门课程考核,该门课程必须重修。(重修只能从下一个暑期开始安排,如遇培养方案调整,学生需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三、提前选课和预习
由于第一个暑期有部分课程为选修,为了能按照学生选修情况提前进行教学准备,请根据选课通知(选课通知已挂研究生院网站)在7月12日24:00前完成选课,网站到时将关闭,请及时选课。到时未选课的学生随即默认为自动放弃修读相关选修课,并不予再补选。由于暑期教学时间较短,选课没有试听时间,一旦选定,不予变更。6月26日起可以上网提前自学(网址为:http://ipv6te.bnu.edu.cn/,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8位生日)。
四、缴费
(1)2015级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费,除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外均为2.5万元,其中2015年暑期报到时缴纳1万元,进入论文阶段时缴纳1.5万元;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费共计3万元,其中2015年暑期报到时缴纳1.5万元,进入论文阶段时缴纳1.5万元。
2015年暑期学习期间需要学校安排住宿的学生,还需缴纳住宿费900元。
(2)缴费方式:(建议按方式1缴纳学费及住宿费,以减少报到时的排队等候时间)
方式1.通过学校为您办理的中国银行卡划扣缴费。收到银行卡后,请认真核对银行卡信封上开户人姓名与你的名字是否一致、银行卡信封上的卡号和银行卡的卡号是否一致。银行卡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7位去掉最后一位(例如,身份证号码为110111188802013452的持有者的密码为201345)。拿到银行卡后请去当地的中国银行网点柜台进行激活(例如,向该卡中存入1元钱)。如不慎丢失,应尽快拨打010-95566挂失。
请在2015年7月5日前向此卡中存入学费(需在学生宿舍住宿者还要存入住宿费)。银行卡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北京文慧园支行。学校将于2015年7月6日从银行卡中划出您应缴的学费金额。
【注意1】卡中经费金额超过学费和住宿费总额的,将按照需在学生宿舍住宿划扣住宿费。如不在校内住宿,卡内经费不要多于学费和住宿费的总额,以免误扣住宿费。
【注意2】为保证学费能够正常划出,请保证银行卡中余额大于应交费总额至少10元。
【注意3】该银行卡在您在校期间将免收年费(银行采取先扣后补的方式免除年费)。论文阶段的学费也要通过该银行卡收取,请务必妥善保管。
【注意4】该银行卡已与校园卡绑定,可通过圈存机转账为校园卡充值。
方式2.刷卡或现金交纳:报到时凭录取通知书到财经处缴纳现金或刷银联卡(包括信用卡)交费,并领取收费收据。请务必注意旅途中的资金等财物安全。为了您能顺利快捷的完成报到手续,建议采取银行划扣方式缴费。
方式3.单位支票交纳:报到时直接将支票交到财经处。
支票抬头:北京师范大学;用途:教育硕士学费。请填写好支票金额和日期。
(3)缴费收据
成功按照方式1划扣了学费、宿费的同学,请于2015年7月11日到院系报到时领取收据。
其中已划扣宿费,但不在校住宿的同学,请于2015年7月13日后凭宿管中心开具的不住宿证明、宿费收据和校园卡、入学通知书到财经处205室办理退费手续。
按照方式2、3交纳学费、宿费的同学,报到现场领取收据。
学费及宿费发票请妥善保存,第二次授课时务必携带缴费发票进行报到注册和办理住宿手续。
五、住宿安排
1.对需要住宿的学生,学校将安排在校内学生宿舍住宿。为了减轻新生入学报到途中携带被褥等生活起居用品的不便,学校将统一配备宿舍用品,包括床垫、凉席、枕头、枕巾、床单、被罩。其他生活必需品由学生自备。
2.需住宿新生除暑期住宿费900元与学费一起缴纳外,还需在报到当天办理住宿手续时缴纳100元现金作为押金。押金是对房门钥匙及宿舍内的书桌、床铺、床上用品等公共设施的押金。退宿时,床上用品和钥匙丢失需照价赔偿;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将从押金中扣除赔偿;如无损坏,押金全部返还。
3.学生宿舍中配有网络端口,如需上网,请自己配带电脑及网线等网络设备。住宿期间请保管好自己的电脑等贵重物品。
4.提前到校者,学校不安排住宿。
5. 住宿手续办理地点为:学4楼东门学生宿舍服务中心服务大厅。
六、信息网络服务
1. 校园卡服务:
(1)校园卡初始查询和消费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
(2)请使用校内圈存机、现金充值机、学校微信门户、掌上师大APP或登录校园卡服务网站充值
2. 校园网服务:
(1)学生电子邮箱地址mail.bnu.edu.cn,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
(2)校园网: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使用方法详见gw.bnu.edu.cn。
3.学校微信门户,关注后可及时获取学校相关消息公告、免费上网、图书借阅、空闲自习室查看及各部门信息服务。详见 http://weixin.bnu.edu.cn
4.更多服务信息请见http://info.bnu.edu.cn
七、奖学金评审
2015年7月12日下午14:00后学校集中开展2015年“周大福免费师范生继续深造奖学金”等三项奖学金的面试评选工作,申请这三项奖学金的同学可于6月底登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xszz.bnu.edu.cn/)查看具体面试安排。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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