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2015年自考全日制助学院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 阅读:1371 次 日期:2015-05-09 09:23:06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2015年自考全日制助学院校招生计划的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各设区市、义乌市教育局,省管自考全日制助学院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全日制助学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浙教办考〔2008〕171号)和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关于调整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管理体制的通知》(浙教计[2013]21号)精神,日前,各主管教育部门对所属自考全日制助学院校2014年的办学条件、教育教学管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估,在此基础上,核定55所院校2015招生计划22710名。其中温州医科大学(0007)、浙江中医药大学(0019)、浙江财经大学(0021)、浙江东南专修学院(0119)、杭州前进专修学校(0122)、杭州大家艺术专修学校(0124)、杭州现代财经专修学校(0134)、宁波大红鹰学院(0203)2015年暂停招生。现将2015年度各院校自考全日制助学招生计

划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助学院校要在核定的招生计划限额内,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资源和学生管理、后勤保障能力等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章程和宣传资料公布前须经主管教育部门审核备案。学校专业计划生源不平衡时,可在征求学生意见后自行调整,但总数不得突破核定的总计划。各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若干规定》,严格遵守独立自主办学原则,不得以联合或合作形式办学,不得转让办学权。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开展招生工作,对招生人员要进行培训和监管,不得通过中介或非本单位人员招生,不得以高额的招生工作经费挤占正常的教学、学生生活保障经费。坚决杜绝违规招生和恶意竞争情况的发生,对任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5月6日

附件:2015年浙江省自考全日制助学院校招生计划

更多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更多信息请查看2024年浙江省自考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