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2015年接受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简章
来源:北京电影学院 阅读:1061 次 日期:2015-05-08 10:20:55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北京电影学院2015年接受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简章”,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即2012年7月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者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领域取得一定成绩。

2)发表或出版过与所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

3)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有创作作品。

二、申请步骤

1.网上报名、提交信息

申请人须在2015年5月11日至5月31日期间登陆“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电子照片。网址:

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

我校现有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和美术学三个一级学科授权点。申请人依据自己所选的研究方向所对应的一级学科名称进行申请。我校2015年接受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科目录见附件。

2.院系资格审查及专业水平测试

申请人按照我校规定时间,参加各院系组织的资格审核和专业水平测试,专业水平测试方式为:面试。资格审查和专业水平测试的时间预计为2015年6月,网报结束后将另行通知,届时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的相关通知信息。

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材料(以下材料恕不退还):

1)学士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请用A4纸复印);

2)本科学历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请用A4纸复印);

3)本人身份证,验原件及交复印件一份(请用A4纸复印);

4)由申请人本人填写的《北京电影学院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5)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单位盖章并填写的《北京电影学院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推荐表》(见附件);

6)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必须与提交信息平台电子照片同底;

7)如有已发表或出版的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创作作品,及其他成果(如科研报告等),可提供复印件或复制品一份;

8)报名费200元;

9)院系规定的其他报名材料。

3.信息确认

通过网上报名和专业水平测试的申请人,于规定时间来我校研究生院进行现场确认和信息采集。现场确认时将采集申请人的图像及指纹信息。信息确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的相关通知信息。

我校将根据申请人网上申请信息、院系资格审核和专业水平测试、现场确认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其申请,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审查结果亦可登陆全国同等学力管理信息平台查询。

三、学习方式

旁听硕士研究生课程,或由院系单独制定培养方案。完成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各研究方向的学分要求请参见当年研究生培养计划。

四、学习阶段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课程学习阶段(以下简称“第一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与答辩阶段(以下简称“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自注册之日起,必须在两年修完我校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按要求参加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修满规定学分;在四年之内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我校考试语种为:英语)。四年内未通过者,本次申请无效。

第二阶段:申请人通过第一阶段的全部考试后,须在半年内通过信息平台向我校提交论文答辩申请,办理进入第二阶段(撰写学位论文、进行论文答辩阶段)手续,并在一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未能通过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报名费和学费

1. 报名费:200元。

2. 第一阶段学费:50000元。每学年缴纳25000元,分两学年缴纳。

3. 第二阶段学费:25000元。

六、其它事项

1. 网上填报时申请人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申请人必须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所缴纳费用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2. 以下情况发生时本次申请无效,所提交的材料及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1) 由于个人原因未在四年有效期内完成各项考试;

2) 申请人提交的论文,经评阅不合格,不得参加论文答辩;

3) 论文经答辩未获通过;

4) 答辩虽获通过,经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不授予硕士学位。

3. 申请人在我校学习期间,食宿自理。

4. 申请人在我校学习期间,学位授予和管理制度参照《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手册》执行。

5. 请申请人经常登陆研究生院网页,浏览研究生院发布的各项信息,我们将及时在网页上公布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10-82283407

联系人:杨老师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5月

附件:

1.北京电影学院2015年接受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目录

2.北京电影学院接收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推荐表

3.北京电影学院接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易贤网温馨提示:

《北京电影学院接收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推荐表.doc》《北京电影学院接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doc》来源于北京电影学院网,最近更新2015年5月5日。

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