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2015级新生办理保留入学资格/自愿放弃入学资格相关手续解答
来源:黑龙江大学网 阅读:1549 次 日期:2015-05-05 13: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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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2015级研究生,申请主动放弃入学资格的2015级研究生,现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自愿放弃入学资格相关手续。

一、办理条件:

(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因工作(包括西部志愿者)、身体、经济等原因不能当年入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时限:一年或两年;

(二)本着自愿原则,研究生新同学可以自愿放弃入学资格,但必须办理相应手续(一旦放弃入学资格将无法恢复,请慎重选择);

二、办理时间:2015年6月22日—2015年7月3日

三、办理地点:黑龙江大学主楼B座216室

四、办理所需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三份即学籍管理、年级辅导员、学生本人各一份存档)

原则上: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由他人代为办理

(一)本人亲自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一式三份)

1、学生本人手写保留入学资格(或者自愿放弃入学资格)申请书原件[A4纸,写清原因及联系电话,办理保留入学资格需写清欲保留的具体年限(一年或两年)];

2、填写黑龙江大学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或者自愿放弃入学资格)申请表(附件);

3、身份证复印件(A4纸);

4、录取通知书(放弃入学资格的同学提交“原件”;保留入学资格的同学提交“复印件”,原件由学生本人妥善保管)

5、出具父母情况知情书或者同意退学申请原件或传真件(必须有父母亲笔签名);

(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需提交的材料:

1、学生本人手写保留入学资格(或者自愿放弃入学资格)申请书原件[A4纸,写清原因及联系电话,办理保留入学资格需写清欲保留的具体年限(一年或两年)];

2、填写黑龙江大学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或者自愿放弃入学资格)申请表(附件);

3、委托函原件(A4纸,写清委托事由、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必须有委托人及被委托人亲笔签名)

4、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

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

6.录取通知书(放弃入学资格的同学提交“原件”;保留入学资格的同学提交“复印件”,原件由学生本人妥善保管)

7、出具父母情况知情书或者同意退学申请原件或传真件(必须有父母亲笔签名);

五、后续工作

(一)批准放弃入学资格的同学,将由学院统一出具放弃入学资格证明,在接到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被委托人(委托手续同上)到主楼B座216室领取;

(二)批准保留入学资格的同学,须在期限届满前的上一学期内提交复学申请表(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上的下载专区下载)及复学申请书;对于未能及时提交复学申请造成的所有不利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五日

附:1、保留入学资格

2、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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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入学资格》《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来源于黑龙江大学网,最近更新201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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