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乌兰察布市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通知(教师用)
来源:集宁师范学院人事处网 阅读:1373 次 日期:2015-04-25 10: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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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内教人函〔2015〕1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教师2015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任课教师。

(二)在本校从事教学工作满二年,含1年实习期。

(三)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任教课程相同或相近。

(四)学历为非师范类专业的教师,还需参加高等学校《教育学、心理学》考试,考试合格方可申报。

(五)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蒙文系蒙语授课教师普通话水平暂不作要求)。

(六)初审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可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二.申报流程

(一)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系统提示时注意事项:认定机构选择“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现场确认点选择“集宁师范学院”。)如有疑问,可参阅网站首页的申请流程中《教师资格认定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流程和操作指南》。

(二)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签名后,报学校人事处师资科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发体检表,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的资料及材料由学校统一报教育厅审查,审查合格可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三.申报所提交材料

(一)本人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

(二)本人在网上报名后自行打印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本人体检表;

(七)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于后期本科学历的教师,如果专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及专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如果专科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同时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后期本科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八)近二年在本校的教学业务档案;

(九)二寸红底照片一张(规格要求:网报电子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申报材料中所用照片必须与网报上传电子照片为同一底版。)

以上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复印。

四.时间要求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4月27日—5月15日(每个工作日的8:00—18: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中国教师资格网不开放,本次网报期间,5月1日—5月3日、5月9日—5月10日,网站不开放)。

(二)申请人提交材料时间:5月4日—5月16日

各部门需及时通知申请人(兼职教师的申报由所在任教部门通知其本人),按时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申报工作。“网上报名”结束后,因报名网关闭,故不能再补报。

联系人:郭老师 4875820

集宁师范学院人事处

2015年4月23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内蒙古教师资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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