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15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重庆大学 阅读:1021 次 日期:2015-04-22 11: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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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和重庆大学研究生院有关精神,为做好我院2015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2015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2015年我院博士生复试分数线按照学校划定的分数线执行。

二、复试工作组成员

1、复试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刘汉龙

副组长:李正良

成 员:李英民、阴可、张川、刘界鹏、刘新荣、张亮亮、姚刚、周小平

陈朝晖、杨溥

秘 书:伍云天、李江涛、吴庆

2、每个复试小组由校内专家5名教授和秘书1名组成,对考生进行全面真实的考核并给出复试成绩。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组织和领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三、复试要求与时间安排

1、资格审查:2015年4月12日以前完成导师以及考生的资格审查。

2、专业综合考试

专业综合笔试: 4月23日16:00-17:30 重庆大学B区第二综合楼B二206

专业综合面试: 4月24日上午8:30开始 重庆大学B区第二综合楼

报到时间:4月23日14:30-15:30在重庆大学B区第二综合楼B二206报到,交招生简章要求的支撑材料复印件和成果复印件并验证原件,查看专业综合面试分组信息。

四、复试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接收、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本次复试考生类型为公开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三种类型。

2、最终成绩算法:

(1)公开招考考生的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3)×80% +a1×复试综合成绩×10%+a2×成果分×10%。(其中,a1、a2是归一化系数,即按照本门学科成绩的最高分为100分计算,下同)。

(2)硕博连读考生的最终成绩=硕士生阶段课程成绩平均分×80% +a1×复试综合成绩×10% + a2×成果分×10%。

(3)申请考核制考生的最终成绩= a1×复试综合成绩×50% + a2×成果分×50%。

(4)成果分主要指已发表在期刊上的SCI或EI论文(第一作者,或者第二作者但导师是第一作者),1篇SCI论文按6分计,1篇EI论文按3分计,1篇CSCD按1分计。

3、根据上述三个类型考生的最终成绩各自进行排序,由高到低按学校研究生院和学院分配的指标(各类型考生的指标均单列)进行择优录取,规则如下:

(1)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来自985高校、有土木工程国家重点学科(含二级学科)的211高校以及国外名校的申请-考核制的考生,报考导师择优录取;

(3)报考导师由于名额所限制,可以向其它导师推荐录取优秀考生(最终成绩名列前茅者);

(4)博士生指标分配由复试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类型、报考人数、申请人数和学科方向统一确定。

五、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3-65120723

办公地点:重庆大学B区第二综合楼16楼1607房间。

以上录取细则的解释权归土木工程学院博士复试领导小组。

参加复试的考生请加土木工程学院2015博士复试QQ群:184292953

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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