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沈阳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第三批)
来源: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 阅读:1685 次 日期:2015-04-20 08: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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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三批复试单位为建筑与规划学院,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已经公布,请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

一、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要求

符合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建筑与规划学院各学科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

二、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为:4月20-24日,具体详见复试日程安排;

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好自己的行程,提前订购好车票。

二、复试考生须携带的材料

1.资格审查材料(复试报到时提交)

(1)考生初试准考证;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A4大小);

(3)学籍学历认证材料:

①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见样表一(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查询,并保证学籍信息与研究生报名信息完全一致);

②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见样表二(办理流程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并保证学历信息与研究生报名信息完全一致);

③网上无法查询学籍学历信息的考生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见样表三(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办理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

因不能及时提供证明有效学籍、学历信息导致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4)体格检查表(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双面打印,二等甲级以上医院复试前一月内检查有效,最晚于复试结束15日内补交);

(5)报考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其他材料(综合素质考核时提交到建筑与规划学院)

(1)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贴在复试考核表上);

(2)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往届毕业生可向档案所在人事部门索取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3)政审表(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由考生自行到所在单位办理);

(4)考生可自行准备其他能证明在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能力与水平的相关材料。

三、复试流程及注意事项

1.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采集。请进入复试的一志愿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号及身份证号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复试管理系统”,选择提交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

所有考生须于4月21日12:00点前选择并提交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逾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且科目一经选择提交后不得更改。

2.报到和资格审查。复试考生携带要求的资格审查材料按“复试日程安排”到指定地点报到(报到时间为4月20日 13:30-17:00和4月21日8:30-11:00),并按序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复试准考证和《复试考核表》。复试准考证是考生在校内参加各项复试考核和出入校园、教学区、生活区的有效证件,请妥善保管并随身携带。

3.专业课笔试。复试专业课笔试时间详见“复试日程安排”及准考证。请考生提前到考场熟悉考场位置,并在考前半小时到达考场并对号入座,入座后将自己的复试准考证、身份证放置在桌面左上角供监考教师查验。考生须按照复试考试大纲要求自带考试相关用具。

4.综合素质考核及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及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建筑与规划学院统一安排考核,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复试准考证、贴好照片的《复试考核表》提前到达各学院指定地点备考。

5.外语水平测试笔试。外语水平测试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考试安排及时间详见“复试日程安排”及准考证。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复试准考证、2B铅笔及黑色碳素笔参加考试,并在考前半小时到达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自己的复试准考证、身份证放置在桌面左上角供监考教师查验。

6.拟录取名单公开公示。复试工作结束后,建筑与规划学院将公开公示拟录取名单,具体公开公示时间、地点请咨询建筑与规划学院。

(1)对于拟录取的考生,建筑与规划学院将当场发放调档函,用于调取考生人事档案,由考生带回原单位自行办理,请注意领取;

(2)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请及时到研究生学院办理定向就业培养手续。

7.复试复议。复试工作结束后,如果考生对复试结果、复试过程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在复试结果公布一日内向研究生院或监察处(电话:024-24692786,E-mail:jw@sjzu.edu.cn)提出复议申请,学校将进行认真核实和调查,以确保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8.填写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请拟录取考试于4月30日前登录“复试管理系统”填写接收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未按期填写的考生,学校将按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地址邮寄录取通知书。

9.后勤保障。复试期间考生可凭复试准考证到我校第一餐饮中心一楼服务台处办理临时就餐券并用餐。我校建大宾馆将尽量为复试考生提供住宿条件,考生可凭复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办理相关手续,宾馆服务台电话:024-24690519,24690896。但宾馆房间数量有限,请考生还要做好其他住宿安排和准备。

10.温馨提示

(1)复试考生进入校园需出示初试准考证、身份证,请随身携带。

(2)沈阳目前温差较大,请复试考生注意气候变化,适当增减衣服,防止感冒。

(3)关于复试的有关通知公告将及时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研究生招生微博发布,请考生在复试前、复试期间随时关注。

(4)乘车方案

乘坐公交:

从沈阳站到沈阳建筑大学公交乘车方案:从“沈阳站北”站乘坐环路,经过11站到“市环保局”站下车换乘118路,经过16站到达沈阳建筑大学;

从沈阳北站到沈阳建筑大学公交乘车方案:从沈阳北站乘坐224路,经过25站到达“沈音南校区”站,步行前行约500米到达沈阳建筑大学。

乘坐地铁:

从沈阳站乘坐地铁一号线经3站到“青年大街”站换乘地铁二号线经5站到“奥体中心”站下车,步行约290米到沈阳奥体中心枢纽站-公交站,换成155路公交车,经13站到达“沈阳建筑大学”站下车。

从沈阳北站乘坐地铁二号线经8站到“奥体中心”站下车,步行约290米到沈阳奥体中心枢纽站-公交站,换成155路公交车至“沈阳建筑大学”站下车。换乘155路公交车,经13站到达“沈阳建筑大学”站下车。

学校将积极和尽可能的为复试考生提供服务和帮助,也请考生配合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每个成功都源于正确的开始,沈阳建筑大学将是你无悔的选择!预祝在复试阶段取得更好的成绩!欢迎广大学子前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研招办联系方式:

电 话:024-24692889

传 真:024-24694985

联 系 人:金 宁 徐 亭

E-mail:yjszs@sjzu.edu.cn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rs.sjzu.edu.cn/?action-zs

研究生招生微博:http://weibo.com/u/1919544803?topsug=1

建筑与规划学院联系方式:

电 话:024-24690686

联系人:张彤

办公地点:D1-301

样表一、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

样表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毕业生)

样表三、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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