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楚雄市2015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来源:云南省教育网 阅读:4658 次 日期:2015-04-17 09: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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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经楚雄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楚雄市2015年公开招聘特岗教师20名,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特此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楚雄市山区乡镇小学(幼儿园)教师。

三、招考学科和招聘人数

招考小学(幼儿园)教师20名。其中:音乐3人;体育3人;美术3人;信息技术3人;学前教育8人。

四、招聘程序

1.公布需求。2.自愿报名。3.资格审查。4.考试考核。

5.面试和体检。6.签订合同。7.集中培训。8.上岗任教。

五、考试有关要求

(一)报名

1.招聘对象(面向全国招聘)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近三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总招聘数的30%);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1985年6月20日后出生)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应聘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幼儿园学科教师的,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岗位学科一致;

(3)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4)普通话水平应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标准要求,并取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在岗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3.报名

应聘毕业生登录教育部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招录服务网(http://tg.ncss.org.cn)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17日-4月23日。楚雄市于2015年4月28日前完成报名资格审核。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2015年5月4日—7日登录教育部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招录服务网(http://tg.ncss.org.cn)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所标考点按时前往参加考试。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以《云南省2015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及《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为依据。

2.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应聘幼儿园教师考学前教育1个学科;应聘小学特岗教师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4个学科。笔试成绩满分为120分,其中10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3.笔试时间

2015年5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4.需查分者,在接到考试成绩5日内由楚雄市教育局统一登记后,报省特岗办进行统一查分。查分概不对个人。

(四)面试、体检

1.面试

笔试结束后,分岗位和学科确定最低控制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前,须对考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即对考生所持证件材料再次审查。如审查出资料不符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后,在报考楚雄市岗位笔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方式为特长展示,面试考官由市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监督组临时抽取。面试满分为100分,当场评分。面试分数加笔试分数等于总成绩。

2.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与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比例为1∶1。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楚雄市确定的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通过云南教育网等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由楚雄市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知考生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

(2)组织体检。楚雄市体检时间为5月30日前。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楚雄市统一组织,在具备二级乙等(含)以上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六、录用上岗

(一)确定拟聘人选。楚雄市根据下达的特岗教师计划数和招聘考核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特岗教师名单并通过云南教育网等有关招聘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提出楚雄市拟聘特岗教师人选,并报省教育厅审定。经教育厅审核确定后,拟聘特岗教师即可与楚雄市教育局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考生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楚雄市教育局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

(二)上岗任教。根据特岗教师录用规定,岗位确定后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联系部门:楚雄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878-3016874

楚雄市教育局

201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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