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阳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公告
来源:南阳教育网 阅读:1744 次 日期:2015-04-09 15: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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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15年我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1954年1月1 日以后出生的下列人员应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凡未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的教师、干部;已经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但普通话等级水平仍没有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等级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但普通话水平没有达到二级乙等以上的;现职的公务员及自愿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社会其它人员;驻市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二、等级要求

受测的各类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下列等级:

1.教师应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规定的等级:即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不低于二级乙等(80分),其中普通话语音教师和口语教师必须达到一级乙等(92分)以上,语文教师必须达到二级甲等(87分)以上,行政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不低于三级甲等(70分);

2.师范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非师范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应达三级甲等以上;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4.社会其他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

三、报名工作

受测人员参加培训、测试须在各(县、区)教体局报名。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电子版近照。注:1.考生电子版相片的文件格式必须为jpg或jpeg格式;2.考生相片比例为390*567像素(宽*高);3.每个考生相片的文件大小必须小于1M;4.考生相片的背景色为蓝色、红色或白色。5.相片必须以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命名。

四、培训及测试

社会及申请教师资格人员4月30日至5月2日培训,5月3日开始测试。在职教职工测试利用暑期进行,6月10日开始报名。培训测试地点:南阳特殊教育学校(南新路口向南,瓦房庄西邻),公交乘车:7路车至瓦房庄站。在校生由各学校根据各自课时安排组织报名。

南阳市语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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