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做好201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来源:四川省泸州市卫生局网 阅读:939 次 日期:2015-01-09 08: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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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计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省属驻泸医疗机构,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我市201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44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52号)、《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和我省有关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请各区县卫计局、各单位及时通知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和现场确认。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月6日—2015年1月25日

三、现场确认时间

2015年1月12日—2015年1月28日(周末除外)

四、报名程序

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网上报名,第二阶段为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

各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从网上自行打印《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确认;除军人外其他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kb之间;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边框;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应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2、现场确认

考生本人持经单位审查盖章的《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1份(考生自己打印)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各一份,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泸州市医学培训中心(泸州卫校)进行现场审核、缴费、签名确认。考生网上报名所填信息的准确性由本人负责,报考者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虚假或不实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违纪责任。考生应仔细核对《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并确保与现场确认时的《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单》内容完全一致,同时考生必须在确认单上签署姓名,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五、现场确认地点

泸州市医学教育培训中心(泸州卫校):龙马潭区大驿坝11号;乘213、246路公交车在泸州卫校公交站下车。

六、审核盖章和现场确认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

1、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1份(A4规格)。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A4规格)。

3、卫生类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A4规格)。

有下列情况者,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4、报考上一级工作岗位专业类别应提交下一级任职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A4规格)。

5、相关准入资格证书:申报医师类考试[专业代码为301—365(含)],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报护理类考试[专业代码为203-204、368-374(含)],须提交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A4规格)。

6、跨系列、类别、专业报考人员须提交转入岗位的(从事现工作岗位满两年)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A4规格)。

7、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全科医学(专业代码301)、社区护理(专业代码373)专业类别的考试。现场确认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8、非本地户籍考生,须提供与本地医疗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并加盖鲜章(A4规格)。

9、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考生须提供上一年度考试成绩单1份、(A4规格)。

10、符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对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试行省定合格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300号)第一条规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填报单位名称时务必规范填写单位全称(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致)。

11、民营医疗机构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须提供《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鲜章(A4规格)。

七、考试时间

采用人机对话和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安排:

(一)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16、17、23、24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1:00—12:30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30—18:00

(二)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16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17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八、考试费用

初级:每科50元中级:每科70元

九、考生准考证打印

自2015年4月28日-5月24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自行打印准考证。

十、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十一、考试成绩发布及资格证书办理

考试成绩一般在考后2个月左右由国家发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和成绩单打印。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同一专业代码全部科目单科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发资格证书。在泸州市医学教育培训中心(泸州卫校)办理资格证书。

十二、咨询电话:0830—3333631

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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