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农村商业银行为加强员工队伍建设,满足改革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招录一批新员工,充实基层支行营业网点。
一、招录原则
1、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2、社会招录员工实行定向报名、定向分配的原则,全部分配到基层支行工作。
二、招录条件
1、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往届全日制毕业生,自考、成人高考、电大等非全日制学历毕业生必须提供学历证书方能报考。)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和违法违纪记录。
三、招录程序
1、资格审查及初次面试。5月7日至15日,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持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教育部指定网站的学历查证件、填写好的《湖北农村信用社2014年新员工招录报名表》到江陵农村商业银行进行资格审查及初次面试。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次面试的人员交纳100元报名费、近期一寸彩照5张及电子照片。
2、笔试。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委托省级权威考试机构命题和阅卷。全省组织统一笔试,笔试时间为5月25日(星期日)上午9:00—10:30,笔试内容为与大专学历层次相对应的经济、金融、政治、文字综合等知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以市县行社为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1:1.2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4、预录公示。我行按照笔试、面试成绩确定预录人员后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收到举报并查实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5、体检。我行组织预录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6、入职培训。2014年7月,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统一组织新员工入职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7、办理录用手续。培训考核合格的,与江陵农商银行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档案转接手续。
四、有关待遇
新招录员工属农村商业银行正式合同制员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间执行基本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转正后执行绩效工资。按国家规定享受有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各项福利。
五、联系人:戴先生,电话:0716-4736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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