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宁武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忻州市人事考试网 阅读:1245 次 日期:2013-12-07 14: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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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动事业单位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选用人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17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9名。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通过宁武政府网、忻州市人事考试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的有17个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119名,分别为:宁武县人民医院20名、宁武县广播电视台5名、宁武县设施农业服务中心8名、幼儿教师86名(凤凰镇中心校27名、薛家洼乡中心校5名、阳方口镇中心校4名、余庄乡中心校7名、东寨镇中心校4名、涔山乡中心校3名、西马坊乡中心校4名、化北屯乡中心校13名、石家庄镇中心校2名、新堡乡中心校5名、怀道乡中心校2名、东马坊乡中心校3名、圪廖乡中心校3名、迭台寺乡中心校4名)。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名额等详见《宁武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5年12月17日--1978年12月17日期间出生);其中,12、13(播音主持)岗位25周岁以下(1995年12月17日--1988年12月17日期间出生);15、16(幼儿教师)岗位30周岁以下(1995年12月17日--1983年12月17日期间出生)

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7、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宁武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8、根据晋人社厅〔2013〕26号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殊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2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在处分期间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2011年以来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其他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报名和笔试费110元。报名网址为: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

报名按以下顺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在2013年12月13日8:00至12月16日24:00登陆忻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2月14日至12月17日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3年12月18日20: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3年12月24日—12月26日登陆忻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350—3303270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12、13岗位先资格复审、面试后笔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其他岗位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内容和方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01、02、05、08、09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20分、医学基础知识80分;03、04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20分、护理基础知识80分;06、07、10、11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12、13、14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20分,新闻专业知识80分;幼儿教师15、16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20分,幼儿教育理论和教育法规知识80分。

先笔试后面试的考生,笔试最低合格分为60分,不达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先面试后笔试的考生,面试最低合格分70分,不达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开考比例

12、13(播音主持)岗位面试开考比例为1:3,笔试比例为1:2。其他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面试比例为1:2。

对不达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核减招聘名额,所核减的名额,经招聘单位申请,招聘领导组同意,报忻州市人社局核准后,可调整到符合开考比例的其他岗位。对紧缺专业,经招聘单位申请,招聘领导组同意,报忻州市人社局核准后,可以开考,并于开考前在宁武政府网、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告。

3、调剂

本次招聘报名结束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如不达开考比例,按规定核减招聘名额。所核减的名额将调剂到相对应的同类型普通岗位,报考人员可随调到同类型普通岗位。

4、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及笔试成绩查询时间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5、面试内容和方法

面试内容:幼儿教师岗位为讲课和才艺展示,播音主持岗位为专业素质测评,其他岗位为综合素质测评。

(1)讲课:讲课题目现场抽取,独立备课1小时,面对评委讲课,时间15分钟,讲课结束面对评委进行才艺展示,才艺展示为幼儿教育内容,器材自备,时间5分钟。讲课、才艺展示所占面试分值60:40分。

(2)专业素质测评,综合素质测评时间8分钟。

先笔试后面试的考生,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本人所在考场半日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12、13岗位除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排序,按招聘名额1:2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并列者可共同列入资格复审名单。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1:2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初步入围的人员须携带准考证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于2014年1月4日登陆忻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可增加一场面试确定。体检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因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不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员在宁武政府网、忻州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幼儿教师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依次自愿选择中心校,由中心校安排具体教学点。

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监督检查

招聘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350——4722016

宁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

监督电话:0350——4722048

宁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宁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

2013年12月7日

附:宁武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更多信息请查看山西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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