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规定,我局对广西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中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在寄送违纪违规行为告知书的过程中,因部分考生填报的通讯地址不详,导致告知书无法寄达,现将处理意见予以公告(见附件)。
如对此处理有异议,考生本人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或申辩,逾期视为放弃该项权利;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局领取告知书或与我们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771-5875086)告知书寄送的通讯地址。本人逾期不领取或不告知寄送通讯地址的,视为已经送达。
附件:广西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部分违纪违规行为信息表详情参考:http://www.gxpta.com.cn/335/2013_5_24/335_6279_1369395012502.html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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