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初次审查,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初次审查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报考设区市级以下招录机关(含自治区设在市级以下的直属或派出机构,不包括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和政法机关基层紧缺职位)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9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报考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招录机关(指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49个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含自治区设在该地区的直属或派出机构)职位和政法机关基层法医、狱医、理化、护理等紧缺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8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35分;专业笔试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
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及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刘柏青等1824名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初审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考职位没有人员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
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初审人选。
参加专业笔试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成绩+照顾加分+专业笔试成绩。
二、面试资格初审时间、提交材料方式及要求
(一)提交面试资格初审材料及面试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5月27日前(二)提交面试资格审查材料方式及要求
1、请进入面试初审人选的考生按公告要求,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复印件,通过传真、快递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交给资格审查单位(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见《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职位计划表栏目)。在职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未进入面试资格初审人选的考生不需报送材料。
2、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进入面试资格初审人选,还需提供证明服务时间或服务期满的材料复印件:①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和“城区和街道党建工作组织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②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如服务期未满但服务时间满2年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③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④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3、凡提交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出现未能通过面试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情形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逾期不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其他
如对面试职位及拟进入面试资格初审人选等有异议的,请于2013年5月28日前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寄地址:百色市东合二路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政编码:533000,传真:0776—2841702)。
我市将于2013年6月14日前以面试公告的形式将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百色人才网(网址:http://www.bsrcw.com)上公布,敬请关注。
面试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776—2841711、2836186、2685108
附件:百色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初审人选名单详情参考:http://www.bsrcw.com/ds/bs/Article.aspx?ArticleID=43840
中共百色市委组织部 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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