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理州南涧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南涧县人民政府网站 阅读:1055 次 日期:2023-05-09 09: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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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涧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及《大理州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相关要求,为做好南涧县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属于以下情况人员:

1.户籍在南涧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南涧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县外户籍人员;

3.驻南涧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4.持有大理州公安机构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大理州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本县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云南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毕业年级)研究生、专升本学生,按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

(五)考试成绩要求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六)免试认定

南涧县2016年前(含2016年)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1.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

2.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可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3.高等院校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可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

自2021年起,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时间安排

2023年南涧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上半年网上报名时间:5月15日9:00至6月21日18:00;下半年网上报名时间:9月11日9:00至9月28日18:00。

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申请注册报名。

四、认定流程

(一)认定机构

根据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规定,南涧县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南涧县教育体育局认定。南涧县内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大理州教育体育局认定。

(二)报名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提示选择相应现场确认点,网报时间到期,云南省报名端口将自动关闭。

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特别提醒:其中“通讯地址”栏务必填写为户籍所在地名称,如:南涧县宝华镇拥政村委会阿母腊小村上社。否则,公安部门无法政审!),并上传近期免冠1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小于190K,与现场确认时拟提交的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4条)。

(三)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按大理州州级和南涧县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1.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由南涧县教育体育局现场确认。

上半年确认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至6月23日17:00(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确认地点:南涧县彩云路延长线南涧县全民健身中心附属楼四楼南涧县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股办公室。

下半年确认时间:2023年9月13日9:00至9月29日17:00(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确认地点:南涧县彩云路延长线南涧县全民健身中心附属楼四楼南涧县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股办公室。

2.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大理州教育体育局现场认定,具体见大理州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四)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原件(见附件1,自行下载双面打印后,在南涧县认定的可提前到州级及以上人民医院或南涧县人民医院体检)。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网报上传相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工作单位(国家工作人员)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8.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加盖学校或人事管理部门公章)

注: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所需材料凡经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只需提供原件查验,不再提交纸质材料。此处所指的纸质材料包括学历证明、国考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校验不通过及其它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认定和领取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在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请在2023年7月20(上半年)和10月25日(下半年)后,向申请人选择的认定机构(南涧县教育体育局或大理州大理市龙山州级行政办公区州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综合窗口)电话咨询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有关事宜:

南涧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872-8523066;大理州大理市龙山州级行政办公区州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综合窗口:0872-2315233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或现场审核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从2020年开始,信息系统开通个人实名核验功能,要验证通过的个人才能进行认定和注册网上申报。根据规定,申请人每个自然年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一般情况下,录入的申报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请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出错影响认定和发证。请在系统申报时记住申报密码,以便查阅相关信息。

(三)网上报名为预报名,所有报名信息以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真实证明材料为准,在各认定机构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

(四)现场确认只能在自己网络申报时选择的确认点进行,请在网络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正确选择确认点,并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五)现场确认时需按确认点要求提交材料,请申请人备齐材料后再去确认,以免往返奔波。申请人应如实签署“个人承诺书”,承诺事项如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由申请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南涧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5月8日

来源:http://www.zgnj.gov.cn/njxrmzf/c106453/202305/59d9250669d245fc9df7a5ddd9c1a5a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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