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校用人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体育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坐落在天津市。学校的前身是创办于1903年的北洋工艺学堂,1995年更名为河北工业大学。1996年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序列,2012年通过国家“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验收。2014年12月,学校成为全国唯一一所由河北省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并于2016年入选河北省“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学校现建有70个本科专业,涵盖工、理、经、管、文、法、艺七大学科门类;设有17个学院、1个直属教学部和2个教学管理学院,拥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4个河北省强势特色学科、20个河北省级重点学科;3个学科入选河北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项目,4个学科入选河北省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纳入了天津市学科建设体系,3个一级学科、5个特色学科(群)入选天津市“双一流”建设名单,新增7个天津市重点学科。拥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26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7个专业学位类别(含mba和emba)、17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
建校115年来,学校秉承“勤慎公忠”的校训精神,从严执教、从严治学,逐步形成了“工学并举”的鲜明办学特色与“勤奋、严谨、求实、进取”的优良校风,已培养21万名毕业生,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选聘方式。
按照制定人事代理体育教师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全日制体育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1)能够胜任本专项本科公共体育课教学、代表队指导、竞赛组织和裁判工作。
(2)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体育或体育教育类专业高校,且为一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或足球篮球专业在大学期间获全国及以上级别比赛前三名的运动员;或健美操专业在大学期间获全国及以上比赛冠军,且为运动健将及以上等级运动员。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招聘人事代理体育教师共计3名,其中足球体育教师1人、篮球体育教师1人、健美操体育教师1人。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工业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体育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河北工业大学网站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21日止。
2、报名要求:
通过现场、电子邮箱(tiyubu@hebut.edu.cn)等方式接收报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人:体育部主要负责人,资格复审人:顾军华)。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二)测评考核
采取面试或试讲的方式,对其学习工作经历、运动成绩、体育素养、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三)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工业大学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工业大学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的管理方式,具体待遇将按照河北工业大学有关规定执行。本次招聘被聘用者如毕业时未能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工业大学网站(www.hebut.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
政策咨询电话:022-60436792;022-60436692 (工作时间)
联 系 人:刘老师 马老师
学校网址: http://www.hebut.edu.cn
学校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5340号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工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河北工业大学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