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关于招聘镇街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公告
来源:易贤网 阅读:633 次 日期:2018-05-19 10: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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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越城区司法局拟以劳务派遣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遵纪守法,敬岗爱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越城区户籍,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伍军人及有法律、文秘、行政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

5.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8日—2018年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办公室(绍兴市胜利东路600号迪荡综合服务大楼13楼1308室),联系电话:88329250;

3.报名资料: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本人工作经历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4.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三、招聘办法

在报名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面试总得分高低(如总得分相同,取优先者或笔试成绩高者),按各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因故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中笔试主要考实用公文写作,面试为结构化面试,着重考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综合分析、应变协调、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

四、其他事项

1、如报名人数不足1:3,则按相关规定取消招考或核减招录人数。

2、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岗位的,正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不胜任的,取消录用资格。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3、录用人员报酬待遇按编外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月工资为1500元。

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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