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遵义市新蒲新区管理委员会《新蒲新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遵新管办发〔2018〕18号)和《关于招聘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区工作人员相关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遵新管议〔2018〕8号)精神,结合新区环保工作实际,经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的“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环保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吃苦耐劳精神。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
18周岁以上(2000年3月1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刑事处罚、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6.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7.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
三、公开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公告
在遵义市新蒲新区官网发布招聘简章。(http://www.gzzyxpxq.gov.cn/newcontroller.do?method=showindexlist)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3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遵义市环境保护局新蒲分局
(遵义市新蒲新区三贤北路9号)
咨询电话:0851-231080260851-23172990
(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遵义市环境保护局新蒲分局按《新蒲新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和程序将拟聘用人员报有关部门审核后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和培训事宜。培训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三)管理
聘用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新蒲新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及《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
七、注意事项
(一)在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中,报考人员有异议或有举报的,均当场向工作人员提出,对事后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二)考生电话要24小时保持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造成的结果由考生自负。
(三)报考人员参加面试、体检均需带上相应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及体检。
(四)各个招聘环节的通知事项及考试成绩于3个工作日内在遵义市新蒲新区官网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者密切注意网站上公布的招聘相关信息,因未及时阅读指定网站上公布的招聘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0851-23172990遵义市环境保护局新蒲分局
监督电话:0851-27708129新蒲新区组织统战人事处
0851-28919740新蒲新区纪工委
八、本招聘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遵义市环境保护局新蒲分局公开招聘临时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