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天柱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来源:易贤网 阅读:654 次 日期:2018-03-15 09: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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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创新引才方式,提升引才效果,为我县大数据、大健康、大扶贫等重点产业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决定组织县内相关事业单位参加贵州省第六届人才博览会,为做好此次引才活动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引才活动由我县组织、编制、人社、纪检监察牵头,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才岗位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岗位表中学历条件明确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均不含同等级及以上的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并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止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含参加2017年度计划已签约的);

5.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辞职未满6个月的(计算时间截止当前报名时止);

6.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引进程序

此次引才活动按发布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专家评审面试(面谈、专业测评)、研究审定、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天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zhu.gov.cn/)发布引进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引才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天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zhu.gov.cn/)。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和资格审查:2018年3月24日至3月25日

报名地点:贵阳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对应聘的急需紧缺人才,由县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报名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评审。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评审阶段。报考者应在上述时间和地点,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提交《天柱县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学历(学位)(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资格证书、身份证件、专业业绩等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同时提交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各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防止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工作中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核准,取消拟聘人员的资格。纪检监察部门将予以严肃查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福利待遇

(一)凡引进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贵州省黔东南州政策标准执行。

(二)安家补助:

1.引进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发给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2.引进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发给一次性安家费8万元;

3.引进的高中教师属教育部直属的六所高校免费师范毕业生和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国家“985”、“211工程”大学本科毕业生发给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

引进到我县的高中教师须与学校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8年)协议,经试用期1年考核合格后,按不同层次的人才分别兑现相关待遇;引进到我县的其他急需紧缺人才按照《天柱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天党办发[2013]53号)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协议后,经试用期1年考核合格后,按不同层次的人才分别兑现相关待遇。

(三)住房奖励:

通过上述渠道引进到我县的高中教师,由政府提供60平方米左右公租房一套,供其免费居住,服务期满8周年的,产权归引进教师所有。服务不满8周年的不享受房屋产权。引进的高中教师为夫妻关系的,只能享受一套公租房。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职位名次等内容)都将在天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zhu.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天柱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是本次引进人才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天柱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7525726(天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855-7529768(天柱县人事考试中心)

联系人:杨懿(1398583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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