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锦江区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易贤网 阅读:587 次 日期:2018-03-13 11: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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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98号)、《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成都市锦江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2017、2018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018年8月1日(含)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2.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在职教师。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条件和资格。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条件要求的全部证书。其他人员须在原件校验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条件要求的全部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截止本次公招的报名截止时间)。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本次考试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选择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8年3月19日09:00至3月26日17:00。

资格审查:2018年3月19日09:00至3月27日12:00。

网上缴费:2018年3月19日09:00至3月27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18年4月13日至4月15日。

笔试时间:2018年4月15日。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注册

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要求上传照片或照片模糊不清的将会导致应聘者资格审查不通过。照片质量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二)填报岗位

考生在网上选择报考岗位后,须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务必在“有何特长”栏填写已取得何学段何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情况,在“学历”栏注明是否是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历编号”栏填毕业证编号)。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在“个人简历”栏中注明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待进入原件校验时提交印证材料审核(注:工作经历注明起止年月及任教学段学科)。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由各招聘单位(学校)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方式,不设现场缴费。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

3.截止时间:2018年3月27日17:00。缴费完成即视作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8年4月13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8年4月13日至4月15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2018年锦江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和说课相结合,部分学科还将进行技能考核。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照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3.面试对象:原件校验合格的考生。

4.面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原件校验合格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方可开考。未达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调减招聘岗位情况将在锦江公众信息网中的人事招考栏目公布,请各位考生在网上查看相关公告。

5.考试总成绩公布:进入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于2018年5月22日前通过锦江公众信息网中的人事招考栏目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同一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面试缺考或面试成绩为零分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如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排序。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以下简称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进入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进入考察人员因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一)公招高等院校毕业生

对进入体检和考察的考生个人档案进行审档(2018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进行审档)。审档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锦江公众信息网中的人事招考栏目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其他问题并查有实据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将其个人档案送审,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公招在职教师

对进入体检和考察的考生个人档案进行审档。审档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锦江公众信息网中的人事招考栏目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其他问题并查有实据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将其个人档案送审,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一)拟聘人员如系2018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时交验毕业证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报到时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

(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本次公开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实行“区管校聘”,由锦江区教师管理中心统筹管理,聘用人员统一和锦江区教师管理中心签订人事聘用合同,并按拟聘用岗位派到对应学校工作;其余拟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人事聘用合同。

九、咨询及监督

各招聘单位负责接受考生的具体岗位咨询,电话与联系人详见《岗位表》(附件1和附件2)。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12333

政策咨询电话:

成都市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8-86745457

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 028-84556972

监督电话:

锦江区纪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组 028-86625328

锦江区纪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 028-84557350

成绩及有关事项查询网站:

1、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2、锦江公众信息网(www.cdjinjiang.gov.cn)

本公告由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锦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成都市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锦江区教育局

2018年3月12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四川省教师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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