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临沂兰陵县财税联合服务大厅招聘体检通知
来源:易贤网 阅读:789 次 日期:2018-01-19 11: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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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兰陵县财税联合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招聘简章》规定,现将体检工作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体检时间:2018年1月20日(周六)。

二、体检人员:

三、体检有关注意事项及要求:

1、2018年1月20日(周六)早晨6:30前到兰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楼前(县政府大楼北邻)集合,统一乘车参加体检,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对待。体检完成后统一乘车返回。

2、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与报名同底版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参加体检。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体检前需将手机等全部通讯工具交本组体检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期间不得私自与他人联系,违者按违纪处理。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尿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饮食8-12小时(不能吃饭、喝水等)。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要事先告知带队人员,勿做x光检查。因妊娠、生育等原因无法完成的体检项目,由体检人员本人提出申请,经体检机构研究同意后,写出暂缓体检结论,可以暂缓相关项目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难以形成体检结论,会影响对参加体检人员的聘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体检工作正常进行,影响体检结果的客观公正。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取消体检考察资格。

11、参加体检的人员需交纳体检费350元、交通费50元(自备零钱)。

联系电话:18553960739

 

兰陵县税收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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