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来源:三江人才网 阅读:610 次 日期:2017-10-23 15: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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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勤务辅警15名(男性);文职辅警5名(女性)。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须具有大学英语四级以上等级证书,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4.男性净身高1.68米以上;女性净身高1.58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等缺陷,体表无纹身,颜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或色素沉积。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院校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相关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保安路32号513办公室),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2张,如实、准确填写《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现场进行身高测量。

(四)考试通知:报名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在三江人才网上公告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和领取体能测试通知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领取体能测试通知单。

四、考试

(一)体能测试

报考勤务辅警的考生须参加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测评项目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立定跳远。参加者有以下情况之一,为不及格:1.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考核项目;2.有一类项目的考核成绩低于30分。任一项目不及格者,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取消其面试资格。

体能测试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在三江人才网上公告成绩,以体能测试三个项目的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上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勤务辅警面试人员(最后一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报考文职辅警的考生不进行体能测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

满分100分,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在三江人才网上公告成绩。

五、体检、考察政审与聘用

(一)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按公告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的,确定参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参加邪教组织以及具有不得报考的情形等。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聘用:勤务辅警政审合格者予以聘用。文职辅警政审合格者将进行为期1—2个月的培训,培训合格者予以聘用,文职辅警培训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六、身份及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协助人民警察从事辅助性、保障性工作,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待遇,单位实行着装管理,统一配发制式服装和装备。

七、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凡未按有关规定参加面试、体检或考察政审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通知在三江人才网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和查询。

(四)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要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831-8239330

监督电话:0831- 8239923

八、本公告由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

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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