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桂西公路管理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易贤网 阅读:667 次 日期:2017-09-20 10: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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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公路管理局是隶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行使公路行业行政管理的相当正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南宁市、崇左市的公路规划、公路养护、公路建设、路政管理等行业管理工作。下辖路政执法支队、公路沥青处等2个副处级单位,各县级公路管理局、路政执法大队共34个科级单位。

为加强公路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公路行业人才需求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经自治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17年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名,充实到基层公路管理部门和路政执法部门。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至199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三)部分艰苦边远地区岗位不设专业限制,年龄放宽至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至199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详见附件1;

(四)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已聘用到我局直属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5.存在不诚信报考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6.现工作单位不同意报考的在职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凡符合条件自愿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进入考核阶段未能取得相关学历的取消资格;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并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2017年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从广西人才网、广西交通运输厅网站、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下载)一式三份,到各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各岗位具体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5日至9月28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30。

2.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考岗位的比例达3:1以上方可开考,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第十一条执行。

3.资格审查:用人单位组成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对报考者在报名时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2017年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附件3)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时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单位(岗位)。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材料及填报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市级公路管理局组成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对各用人单位上报的初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进行复核,复核不通过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4.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的规定,每位报考人员需交考试费50元,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缴费。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考岗位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经市级公路管理局研究同意后,报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广西人才网、广西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广西公路管理局网站上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依次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3.如公示期间有群众举报有不宜聘用的情形,经市级公路管理局调查属实的,报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同意后,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4.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报有关部门办理聘用、入编手续。被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对放宽条件招聘的人员(艰苦边远地区岗位),在签订聘用合同中将约定3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出。

五、招聘纪律

(一)自治区公路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具体用人单位(法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招聘工作人员、考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1.考试在面试、考核、体检阶段放弃的,需在公布的时间节点提前2日提交书面放弃声明,未按要求提交的,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路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2.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或聘用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路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3.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在5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路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1-3135923、2115850。

1.2017年桂西公路管理局公开招聘计划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2017年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2017年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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