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2017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 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 阅读:1768 次 日期:2017-09-02 09: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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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教育局,区直属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7〕1号)要求,为做好我区今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以下简称“秋季教师资格认定”) 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二)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佛山三水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佛山三水。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三、认定时间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于9月12日至9月2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国教师资格网每天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其中:

1.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2.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二)体检和现场受理认定时间

请考生自行打印《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在指定位置贴上照片,于9月6日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301室(西南街道环城路20号区教育局三楼)盖章,体检时间安排为9月7-8日,体检医院:三水区疾病防治所。我区现场受理认定时间为9月25日(受理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需在上述时间段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301室提交相关认定材料。

四、提交材料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以下资格认定相关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学历鉴定证明。学历鉴定证明只能是《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备案表的在线验证码有效期须达到10月31日;

(四)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思想品德情况鉴定;

(七)师范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

(八)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人事(劳动)关系在佛山三水的证明材料;

(九)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十)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证明(证书)材料复印件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留存,原件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五、工作要求

各镇(街道)教育局、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及时将我区开展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受理材料时间以及有关事项和要求向教师公布。

六、其他

(一)三水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三水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757-87701826。

(二)教师资格认定有关通知及表格可在“三水教育信息港”网站(http://www.gdssjy.cn)“科室栏目--组织人事科--教师资格认定”栏目中下载。

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

2017年9月1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东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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