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衡水市冀州区招聘讲解人员公告
来源:易贤网 阅读:718 次 日期:2017-05-23 14: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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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河北省园博会、衡水市首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将于2017年7月举行,按照衡水市要求,我区负责园博会冀州展馆、旅发大会各观摩点以及冀州博物馆的讲解工作。为确保完成工作目标,展示冀州良好形象,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

一、招聘范围

2017年以前(含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播音、主持、旅游专业优先,有普通话等级证书优先。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 遵守宪法和法律;(二) 具有良好的品行;(三) 政治立场坚定,热爱讲解事业、勤奋敬业;(四) 普通话标准,语言流畅,表达能力出众;(五) 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俱佳,女:身高163cm以上,男:身高175cm以上;(六) 26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计划

招聘讲解人员6名。

四、报名

5月24日至25日,报考人员需本人持高校毕业证(2017年应届生持学校证明或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三张,及其他个人相关证件,到冀州宾馆西二楼会议室报名,报名期间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包括证件审核、测量身高等,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五、通知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领取准考证,等候考试。

六、统一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分为初试、复试。聘请专业机构制定面试具体方案。

七、体 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候选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如果有体检不合格的,依照招聘计划,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按自动弃权处理,依照招聘计划,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

八、公 示

对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冀州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接待办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执行冀州区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2017年应届毕业生及不能提供报到证、毕业证、人事档案的拟聘用人员,暂执行临时工资标准,暂不缴纳五险一金。

十、试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由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以及不能提供报到证、毕业证、人事档案的予以解聘。

十一、本实施方案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7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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