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设施蔬菜已经从保障城市冬春供应,发展成为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产业,设施蔬菜栽培作为朝阳产业方兴未艾,已成为各地发展现代农业的主要抓手。为切实加大力度促进全市设施蔬菜的健康快速发展,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经研究决定,把“30万亩设施蔬菜基地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工作目标。为保证这一目标的实现,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方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本着“现代农业抓设施,设施蔬菜上规模,规模建设拓小区”的原则,通过规模化小区和密集化小区群建设,配套建设市场、加工、贮运龙头企业和合作组织,逐步形成种植规模化、装备现代化、生产标准化、销售品牌化、经营产业化的格局,全面提升我市蔬菜产品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和产业整体水平。
二、目标任务
结合《市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和《市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规划》的要求,到2015年全市新增20万亩,累计建成30万亩设施小区蔬菜生产基地,其中现代农业示范区所在的四个县(区)的设施蔬菜小区面积达到20万亩。设施小区的基本标准是“三化”:规模化种植(面积达100亩以上)、标准化生产(产品达无公害标准)、产业化经营(有龙头企业或组织、有产地交易市场)。
三、扶持手段
(一)建立防范机制。努力探索建立蔬菜产业风险防范机制,规避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风险。积极探索蔬菜自然灾害风险商业保险,要将蔬菜生产中的自然灾害纳入省政府《关于加快保险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发〔XX〕43号)中“三农”保险范畴;积极规避蔬菜市场风险,要按照业主自筹、企业投入、政府补助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探索建立蔬菜产业市场风险救助机制。
(二)优化发展环境。一是搞好土地流转。积极支持和鼓励土地经营权向设施蔬菜经营组织(户)流转,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为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提供保障。二是强化产后环节建设。在配套完善产地批发市场的基础上,依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流通企业积极开拓外地市场,对从事收购、运输的蔬菜大户减免相关费用,积极扶持和重奖蔬菜加工出口创汇企业。三是加大执法力度,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蔬菜营销环境。四是配套相关政策,畅通蔬菜营销“绿色通道”,创造良好的蔬菜流通环境。
(三)支持品牌创建。搞好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和gap认证及地理标志登记,加大产品品牌建设。积极组织优质蔬菜产品参加各类会展活动,对认证品牌的申报、评定等,市、县两级财政要予以补助。以具有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的蔬菜品牌为龙头,以资本为纽带,以管理、技术、人才为优势吸引中小企业,统一商标、统一品牌、集中力量强化媒体宣传力度,加快品牌扩展和延伸,力争在2015年前打造出1-2个蔬菜全国名牌产品或全国驰名商标,并要对品牌和商标所有企业或组织给予重奖。
(四)改善基础设施。要在设施蔬菜小区进行项目打捆安排,全力支持其水、电、路、林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为设施蔬菜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要将发展设施蔬菜小区与现代节水工程、现代畜牧业、现代信息网络、现代机械装备业、现代沼气工程等结合起来,达到能量的内部循环和水肥的高效利用,逐步将设施小区建设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生态型农业小区。
(五)落实配套技术。要大力推广工厂化育苗为主的集约化育苗技术,提高优种应用面积、统一种植规模和订单生产水平;大力推广高效节水微灌技术和机械化卷帘技术,提升设施农业装备水平;大力发展无公害蔬菜,示范推广防虫网、杀虫灯、粘虫板和性诱剂等无害化防治技术,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积极倡导增施有机肥,推广生物肥与专用肥,减少使用硝态氮肥,提高平衡施肥水平。
四、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要加强对以设施蔬菜为重点的蔬菜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农业、发改、水利、林业、农机、国土、气象、交通、电力、金融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和落实设施蔬菜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配套措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蔬菜产业发展资金,引导和鼓励工商资本投入蔬菜产业,逐步形成业主投入为主、财政适当补贴、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市县两级财政涉农项目资金要向蔬菜产业倾斜,要安排适度的资金用于支持蔬菜产业发展。
(三)强化工作考核。要把推进蔬菜产业发展列为农业和农村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全市蔬菜产业发展的年度目标,每年对各县(区、市)进行考核评比。各县(区、市)要加大工作力度,层层落实责任,努力促进全市蔬菜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