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喀什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简章
来源: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1098 次 日期:2017-02-27 15: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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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印发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消防部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职工作人员简章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17]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及社区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缓解喀什公安消防部队警力不足、社区工作人员不足的压力,加强消防及社区工作力量,喀什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及喀什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6名(消防文职人员15名、社区工作人员231名)全额事业编制消防文职人员及社区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喀什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现役制,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肩负着全区12个县市的防火监督、灭火救援和维稳处突工作;此次招收的消防文员为地方事业编制,隶属于喀什地区公安消防支队管理,主要从事文秘信息、消防监督、数据统计和园林农艺等辅助性工作。

喀什市社区承担着社区内的公共事业工作,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种公共或公益性的服务,如公共事业、治安管理、公共卫生、公共教育等。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2017年喀什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文员及喀什市社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书;

7.年满18周岁及以上,不超过招聘岗位规定的年龄上限,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年龄规定35周岁以下(具体日期以招聘工作报名之日为限,如2017年2月27日开始报名,截止日期为1981年2月27日-1999年2月27日期间出生)。其他有关年限,年龄的计算方法均以此类推。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曾被所在单位开除的;

(3)辞退不满5年的;

(4)试用期取消聘(录)用资格不满3年的;

(5)在各级公务员或者事业编制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人员;

(6)笃信宗教,多次参加宗教组织或参加过“法轮功”等非法气功组织的;直系亲属、直接抚养者或其他关系密切旁系亲属系“法轮功”、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7)由于各种原因,其政治表现难以查清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招聘职位;

(9)国家财政统发工资的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10)参加人才储备编制考试、特岗教师考试被正式聘用,尚未入编的工作人员;

(11)列入赴援疆省市培养计划的高校毕业生;

(12)留学归国人员不得报考喀什地区消防文员职位;

(13)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岗位表,查阅及下载地址: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ksrsrc.gov.cn。考生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如实报名,凡不符合简章规定、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2017年2月27日—2017年3月5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下同)

(二)网上银行缴费截止时间:2017年3月5日18:00时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2017年3月8日—3月10日

(四)笔试:2017年3月11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五)资格审查:2017年3月18日至3月19日

(六)递补资格审查:2017年3月21日

(七)面试:2017年3月25日至3月26日(具体时间见公告)

(八)体能测试:2017年3月27日

(九)体检:2017年3月29日

(十)政审:2017年4月11日至4月12日

(十一)公示:政审结束后,适时公示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消防文员岗位)、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进行,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笔试。

1.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登陆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ksrsrc.gov.cn)报名窗口,如实填写《2017年喀什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文员及喀什市社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文件大小20-50K)。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

2.缴费。考生提交的电子照片经审核通过后,从报名系统缴费端口缴纳有关报名、笔试费用。

3.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报名及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5〕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40元,共计55元。

4.下载打印报名表、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登陆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ksrsrc.gov.cn)下载打印报名表、准考证(一式2份,资格审查和面试时携带备用)。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含时事政治),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5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试卷命制。试卷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命制。

4.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上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考生笔试成绩上加5分。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人员,笔试成绩上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只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

(三)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地点于2017年3月16日前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ksrsrc.gov.cn)公布。资格审查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对考生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原件与报考岗位条件是否一致进行审核确认。

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需填写资格审查表(登陆网站下载打印),持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原件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件和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1、烈士的配偶或子女,须提供审批部门出具的相关证件(证明);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社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相关证明;

4、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组织部门(基层办)相关证明;

5、“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为一年的,须满八个月;服务期为两年的,须满十六个月;服务期为三年的,须满二十四个月;考生须在提供的证明中注明服务期;

6、招聘岗位要求取得MHK等级证等证书的,考生须提供证书原件。

7、招聘岗位要求两年以上喀什市社区工作经历的,考试须提供服务社区及街道党工委和喀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证明;

8、资格审查时要求考生提供户口簿原件的,取得证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7日。

资格审查时,对不能提供相关加分证明的,在笔试成绩基础上扣除相应的加分,并根据考生报考岗位重新进行排名;对符合加分条件但因个人在网络报名过程中没有点击加分的,不予加分。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审查产生的空缺岗位,从该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到2017年3月21日20:00。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资格审查表、相关证件复印件、近期4张两寸免冠彩色照片留存至资格审查处,并缴纳面试费40元。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于2017年3月24日前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ksrsrc.gov.cn)公布。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能力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程度。

4.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5.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150×100)×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

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最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面试结束时退还本人。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统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进行。

(五)体能测试

报考消防文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按照1:3的比例入闱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于2017年3月26日前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ksrsrc.gov.cn)公布。

1.测试科目:1500米、10米×5往返跑、俯卧撑(女性为仰卧起)。

2.测试标准:30岁(含)以下,10米×5往返跑:男≤16″,女≤18″;1500米跑:男≤8′,女≤9′;俯卧撑(男)≥40个,仰卧起(女)≥30个。31岁(含)以上,10米×5往返跑:男≤18″,女≤20″;1500米跑:男≤9′,女≤10′;俯卧撑(男)≥30个,仰卧起(女)≥20个。一项体能测试科目不合格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资格。

3.公布成绩:测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测试成绩。

(六)体检

体检人员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时间、地点于2017年3月28日前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消防文员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喀什市社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由医院收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查的,须在得知体检结果3-5日内提出复查申请,经批准后统一组织,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对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消防文员岗位考察标准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形式由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生须于体检结束当天将毕业证原件、考察政审表、人事档案统一送交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招聘岗位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

报名表、资格审查表、考察政审表等相关表格材料可登陆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打印。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结果在每阶段工作结束后均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不再通知到每名考生本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按考生自动弃权处理。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考生根据网上公布的聘用人员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手续统一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试用期1年。

(十)岗前培训

报考消防文员岗位考生由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统一组织,培训时间2个月,军事训练和岗位任职培训各1个月。培训时间计入试用期,培训期间,伙食,服装,教材等各类费用由喀什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承担。

(十一)上岗

根据考生报考的岗位进行统一安排,不服从安排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监督及其它要求

1.招聘各阶段工作由地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对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利害关系的,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回避。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方案未尽事宜,由2017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及喀什市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4.咨询监督电话

举报、监督电话:0998-2671032(地区人社局组织人事科)

0998-2955255(地区纪检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998-2813122(地区消防支队纪委)

政策咨询电话: 0998-2671016(地区人社局事业科)

0998-2671030(地区人社局考试中心)

0998-2813121(地区消防支队)

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5日

附件:

1.2017年喀什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文员及喀什市社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6)(试行)

3.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4.《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2017年喀什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文员及喀什市社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6.2017年喀什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文员及喀什市社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

7.喀什市社区工作经历证明

易贤下载网:2017年新疆喀什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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