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薛城区2016年第二次招聘教师递补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来源:薛城区政府网 阅读:658 次 日期:2017-02-27 15: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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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2月27日—28日上午9:00-11:50,下午2:00-16:30

二、资格审查地点:

薛城区教育局217室

三、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材料

1、提交材料:

《2016年薛城区第二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户口簿及二代身份证和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登记表》可到报名网站打印,《承诺书》见附件3。

户籍方面:具有薛城区及枣庄高新区常住户口(2016年12月7日前具有,如因高考户口迁移未落户的须出具当地派出所迁移证明);父母或夫妻一方具有薛城区、高新区常住户口的(须有明确父子、父女、母子、母女、夫妻关系的有关证件);被薛城区直高中学校聘用两年及两年以上的代课教师应聘教师类高中岗位的不受户籍地限制的须出具有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年龄方面:在我区任教满3年及以上的代课教师放宽至40周岁须出具有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学位方面:在我区初中、高中学段任教满3年及3年以上的代课教师报考我区初中学段不再作学位要求的须出具有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

与报考岗位一致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在职在编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以网上资格审核时提交的同意报考证明为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实行人事代理的,须提交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信。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以及相关证书须在2016年12月7日前获得。

2、上述材料(除照片)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并在资格审查时按照《资格审查证件材料及排序表》的序号进行排序提交。

四、面试资格审查证件材料排序表

排列序号 证书、材料内容 证书、材料要求
1 《2016年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原件,复印件1份
2 《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原件,复印件1份(本人签名)
3 笔试《准考证》 原件,复印件1份
4 学历证书 原件,复印件1份
5 学位证书(无学位要求岗位可不提供) 原件,复印件1份
6 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原件,复印件1份
7 户口簿 原件,复印件1份
8 二代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1份(复印正反面)
9 报到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 原件,复印件,1份
10 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机构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人事代理人员提供) 原件,复印件1份
11 《简章》和招聘岗位要求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原件,复印件1份
12 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 反面注明报考岗位、姓名

注:1、请根据上述要求准备个人材料并排序。

2、复印件请使用A4纸张。

更多信息请查看山东省教师招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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