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珠海市斗门区统计局招聘斗门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斗门区人民政府网 阅读:962 次 日期:2016-10-25 1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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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15〕34号)文件精神,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即将全面铺开。为顺利完成我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区级农业普查指导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本区常住人口居民并熟悉斗门地方语言;

(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1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三)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工作经验,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善于沟通协调,熟悉电脑操作。

(四)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能吃苦耐劳。

二、工作期限及主要工作任务

从招聘录用起至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工作结束(约6—9个月),承担斗门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指导员、数据处理录入员的工作。

三、工作待遇:试用期1个月,每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录用,每月工资2800元(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金),食宿自理。

四、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6日至11月5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斗门区统计局三楼办公室(斗门区港霞东路30号)。

报名所需资料: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打字测试、面试。面试以谈话方式进行,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具体考试时间等报名后另行通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笔试、面试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的被聘用人与统计局签订聘用合同,人员管理办法按区统计局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552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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