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考试:教育政策法规基础知识3
来源:易贤网 阅读:1770 次 日期:2015-11-05 09: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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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师范院校的教育教学和各种活动应当使用语言是如何规定的?

答:使用普通话。

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 对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节如何处理?

答: 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 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规定学校的勤工俭学收入如何使用?

答:学校的勤工俭学收入,部分应当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4、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学生人身权和人格权的是如何保护的?

答: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应当适应全体学生身心发展 的需要; 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对 品行有缺陷、学习有困难的儿童、少年应当给予帮助,不得歧视。

5、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实施什么样的考核制度来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

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实施义务教育的目 标责任制,把实施义务教育的情况作为对有关负责人员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6、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对实施义务教育各类学校的新建、改建、扩建是如何规定的?

答:实施义务教育各类学校的新建、改建、扩建,应当列入城乡建设总 体规划,并与居住人口和义务教育实施规划相协调。

7、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省级人民政府在实施义务教育师资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答: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规划、采取措施,加强和发展师范教育, 并组织其他高等学校为实施义务教育培养师资。盲、聋哑、弱智儿童学校的师资,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培养。

8、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国家在实施义务教育教师培训方面的要求如何?

答: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培训工作,使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达到义务教育法规定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的思想政治素质 和管理水平。 校长和教师的在职培训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9、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建立什么样的制度对实施义务教育的工作进行管理?

答: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对实施义务教育的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的制度。

10、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经费财产是如何保护的?

答: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克扣、挪用义务教育经费。对违反规定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造 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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