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通知
来源:延边教育信息网 阅读:1111 次 日期:2015-10-26 11:23:56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延边州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通知”,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现场确认需准备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国考合格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鉴定材料(往届毕业生实习鉴定表在自己的档案里,现场确认时带复印件即可)、师范教育专业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

9.社会人员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工作单位(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1.红底2寸照片1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用于证书。

更多信息请查看吉林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更多信息请查看吉林省教师资格证考试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加入群交流 | 手机站点 | 投诉建议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滇ICP备2023014141号-1 云南省教育厅备案号:云教ICP备0901021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1879号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云)人服证字(2023)第0102001523号
云南网警备案专用图标
联系电话:0871-65317125(9:00—18:00) 获取招聘考试信息及咨询关注公众号:hfpxwx
咨询QQ:526150442(9:00—18:00)版权所有:易贤网
云南网警报警专用图标